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第三次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第三次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CZ2024-0403)更正公告(第三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1--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38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5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16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3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二)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2--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40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30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1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三)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3--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71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49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1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四)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4--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81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5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65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7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五)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5--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22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5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05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6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六)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6--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02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3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99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8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在采购公告附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修改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修改痕迹)和《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修改痕迹)。
注:为方便供应商查看附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修改痕迹)的修改内容,删除、调整参数后的表格序号没有再重新排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无
名 称: (略) 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天河区车陂街 (略) (略) 水务检测中心4楼
联系方式:020-*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15日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CZ2024-0403)更正公告(第三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1--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38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5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16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3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二)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2--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40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30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1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三)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3--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71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249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1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四)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4--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81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5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65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17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五)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5--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22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5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05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6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六)类型:修改 位置:第三章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6--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7.0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102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3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现文: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共99项)一般重要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7分;每一项不满足扣0.28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负偏离不得分。2.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3.仅考核本标包采购清单中拟采购的货物,货物参数指标需求数为0的货物不做考核)
在采购公告附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修改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修改痕迹)和《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修改痕迹)。
注:为方便供应商查看附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修改痕迹)的修改内容,删除、调整参数后的表格序号没有再重新排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无
名 称: (略) 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天河区车陂街 (略) (略) 水务检测中心4楼
联系方式:020-*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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