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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20:16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1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锦冠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人民大道振信大厦南楼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0898-* |
中锦冠达 (略) 受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ZJGDHC20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锦冠达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人民大道振信大厦南楼六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供应商:
受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委托,我司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于**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磋商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原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 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评审标准和方法”中“技术、商务评分表里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系描述错误;
现澄清为:“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请各供应商以此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应文件制作,各供应商按原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二、开标时间:**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8.*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20:16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1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锦冠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人民大道振信大厦南楼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0898-* |
中锦冠达 (略) 受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ZJGDHC20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锦冠达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人民大道振信大厦南楼六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供应商:
受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委托,我司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于**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磋商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原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 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评审标准和方法”中“技术、商务评分表里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系描述错误;
现澄清为:“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请各供应商以此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应文件制作,各供应商按原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二、开标时间:**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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