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施工(一标段)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JLXR-2024ZCYS005)
一、内容:
详见后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发水 (略)
地 址: (略) 净月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 系 人:赵鹤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 系 人: 高明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澄清文件
现对《 (略) 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
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于2024年4月2日在“吉林省公 (略) (网址https://ww
w.http://**/TPBidder)”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的不一致之处: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项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项与“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中“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和
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不一致,以“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若此次澄清文件内容对投标单位已经制作完成或者已经上传
的投标文件内容产生影响,投标单位需重新制作或者调整投标文件并上传,如无
影响请忽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 (略)
2024年4月16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施工(一标段)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JLXR-2024ZCYS005)
一、内容:
详见后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发水 (略)
地 址: (略) 净月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 系 人:赵鹤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 系 人: 高明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澄清文件
现对《 (略) 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
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于2024年4月2日在“吉林省公 (略) (网址https://ww
w.http://**/TPBidder)”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的不一致之处: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项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项与“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中“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和
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不一致,以“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若此次澄清文件内容对投标单位已经制作完成或者已经上传
的投标文件内容产生影响,投标单位需重新制作或者调整投标文件并上传,如无
影响请忽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 (略)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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