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百特-公开招标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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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百特-公开招标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BT[GK]*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 (略) 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
原开标时间:2024-04-29 09:15
是否延期:是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4-05-06 09:15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15 23:59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
补充通知内容: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9 09:15:00,更正为:2024-05-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29 09:15:00,更正为:2024-05-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 (略) (略) ),更正为: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 (略) (略) )。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674.*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若超过上述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2.2条内容调整为:“设备选用及参数要求:真空负压设备由医用真空负压机组(包含无油爪式真空泵、控制柜)、真空罐、医用真空污物收集罐、排气消毒装置、吸引分气缸、医用气体压力报警器(气源)等组成。”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2.2.1.1条内容调整为:“无油爪式真空泵:3 台,二用一备。其主要技术参数: a.为保障吸引系统质量,且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选用无油爪式真空泵(提供彩页扫描件证明);b.负压调节范围:-0.04Mpa ~ -0.087Mpa;c.抽气量(单台):≥200m3/h;d.电机参考功率(单台):4.2KW;e.噪音:≤80db(A)。”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3条内容调整为:“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牙科):牙科真空系统应独立设置。医用真空负压机组(牙科)保证终端连接处的压力低于大气压-15Kpa,采用牙科抽吸抽吸机。”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3.1.1条内容调整为:“医用真空负压机组(牙科): 1.3.1.1.1、牙科抽吸抽吸机:4台。a. 单台抽吸流量≥2400 L/Min;b. 真空度≤170毫巴;c.具 (略) 保护,带自动延时关机功能;d.配备两套机械式卸荷阀,自动调节均衡负压输出;e.额定功率:负压泵单元≥380V,≥2.6 千瓦;f.噪音:≤70dB;1.3.1.1.2、水汽分离罐:2台;a.分离罐容量≥100L,材质:316不锈钢;b.内置液位传感器,自动排水;c.排水泵功率≥220V,≥130瓦;”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旋片式真空泵”均改为“无油爪式真空泵”。 7、本项目设计图纸新增,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开标地点: (略) (略) 8 (略) 政务服务中心4层

项目编号:[*]JBT[GK]*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 (略) 门急诊综合大楼医用气体系统
原开标时间:2024-04-29 09:15
是否延期:是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4-05-06 09:15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15 23:59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
补充通知内容: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9 09:15:00,更正为:2024-05-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29 09:15:00,更正为:2024-05-0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 (略) (略) ),更正为: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 (略) (略) )。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674.*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若超过上述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2.2条内容调整为:“设备选用及参数要求:真空负压设备由医用真空负压机组(包含无油爪式真空泵、控制柜)、真空罐、医用真空污物收集罐、排气消毒装置、吸引分气缸、医用气体压力报警器(气源)等组成。”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2.2.1.1条内容调整为:“无油爪式真空泵:3 台,二用一备。其主要技术参数: a.为保障吸引系统质量,且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选用无油爪式真空泵(提供彩页扫描件证明);b.负压调节范围:-0.04Mpa ~ -0.087Mpa;c.抽气量(单台):≥200m3/h;d.电机参考功率(单台):4.2KW;e.噪音:≤80db(A)。”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3条内容调整为:“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牙科):牙科真空系统应独立设置。医用真空负压机组(牙科)保证终端连接处的压力低于大气压-15Kpa,采用牙科抽吸抽吸机。”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技术方案中的第1.3.1.1条内容调整为:“医用真空负压机组(牙科): 1.3.1.1.1、牙科抽吸抽吸机:4台。a. 单台抽吸流量≥2400 L/Min;b. 真空度≤170毫巴;c.具 (略) 保护,带自动延时关机功能;d.配备两套机械式卸荷阀,自动调节均衡负压输出;e.额定功率:负压泵单元≥380V,≥2.6 千瓦;f.噪音:≤70dB;1.3.1.1.2、水汽分离罐:2台;a.分离罐容量≥100L,材质:316不锈钢;b.内置液位传感器,自动排水;c.排水泵功率≥220V,≥130瓦;”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旋片式真空泵”均改为“无油爪式真空泵”。 7、本项目设计图纸新增,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开标地点: (略) (略) 8 (略) 政务服务中心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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