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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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HNSLSGZHPGF2[S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修改、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圣 (略) 受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的委托,对其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4月3日在中国 (略) 、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1.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28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 (略) (略) 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 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50%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81.3413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款 中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A)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修改为:“(A)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533.8778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款 中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经验业绩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 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修改为“(1)拟任项目负责人 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533.8778 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33.8778 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完/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招标人指定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竣工日期:招标人指定日期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2.评审标准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1)“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A1%(取值区间:90%~95%),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基准价计算”修改为“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95%(取值区间:90%~95%),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基准价计算”。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5 最高投标限价 “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以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执行。”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执行。”安全生产费“按2.0%标准计取”修改为“按2.5%标准计取”,投标人报价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6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延期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8.补充资料及更正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略) :湖南圣 (略)

招 标 人: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 (略)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4年4月16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HNSLSGZHPGF2[S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修改、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圣 (略) 受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的委托,对其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4月3日在中国 (略) 、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1.湘潭县乌龟咀闸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28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 (略) (略) 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 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50%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81.3413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款 中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A)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修改为:“(A)投标人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533.8778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款 中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经验业绩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 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本项目公布的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水闸、水电站、泵站)施工业绩。”修改为“(1)拟任项目负责人 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533.8778 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3年内(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33.8778 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或水闸或水电站或泵站)施工业绩。”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完/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招标人指定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竣工日期:招标人指定日期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2.评审标准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1)“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A1%(取值区间:90%~95%),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基准价计算”修改为“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95%(取值区间:90%~95%),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基准价计算”。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5 最高投标限价 “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以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执行。”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执行。”安全生产费“按2.0%标准计取”修改为“按2.5%标准计取”,投标人报价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6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延期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8.补充资料及更正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略) :湖南圣 (略)

招 标 人: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 (略)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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