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X111樵洛路团结乡至沙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南江县X111樵洛路团结乡至沙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16,8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X111 (略) (团结乡至沙河段)改建工程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人员“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5分;(2)具有道桥设计专业正(教授级)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2分;”修改为:“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7分;”。 2、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局 2024年4月16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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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16,8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X111 (略) (团结乡至沙河段)改建工程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人员“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5分;(2)具有道桥设计专业正(教授级)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2分;”修改为:“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7分;”。 2、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局 2024年4月1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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