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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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19: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莉、潘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 (略) 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 (略) 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 (略) 158号环球广场A区32层08单元开标室,更正为: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 (略) 城市规划展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2、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序号

类型

技术和服务要求

65

系统集成与培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

注:

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款“项目总体要求:“(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验收标准等资料。”

更正为:

“(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1)款“项目总体要求: “(11)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

更正为:

“(11)投标人须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确保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 (略) 、影像管理系统、检验管理系统、 (略) 、医院门户(公众号、生活号、小程序)、信息门户按要求通过三级等保,确保财务管理系统按要求通过二级等保。”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其他事项 2、其他:”的内容增加:

“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技术项(F2×A2)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

37.00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

37.00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章节,未标注“★”、“▲”的条目,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0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潘施

电话:*/*

(略)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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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19: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莉、潘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 (略) 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 (略) 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 (略) 158号环球广场A区32层08单元开标室,更正为: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 (略) 城市规划展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2、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序号

类型

技术和服务要求

65

系统集成与培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

注:

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款“项目总体要求:“(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验收标准等资料。”

更正为:

“(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1)款“项目总体要求: “(11)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

更正为:

“(11)投标人须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确保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 (略) 、影像管理系统、检验管理系统、 (略) 、医院门户(公众号、生活号、小程序)、信息门户按要求通过三级等保,确保财务管理系统按要求通过二级等保。”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其他事项 2、其他:”的内容增加:

“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技术项(F2×A2)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

37.00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

37.00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章节,未标注“★”、“▲”的条目,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0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潘施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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