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清凌村道路硬化工程更正公告一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清凌村道路硬化工程更正公告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 (略) 硬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16:5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宾阳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燕萍: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D6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工: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 (略) 硬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五、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 2013) 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工程进度款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方根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向*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 金内扣除。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方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保修金返回: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 30日内扣减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金款项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
1.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结算: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应按不高于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方根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向*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 金内扣除。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方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http://**(中国 (略) )、http://www.ccgp-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南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宾阳 (略) 1号
联系方式:梁燕萍: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
地 址: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D607室
联系方式:* 工: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工
电 话: 077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 (略) 硬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16:5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宾阳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燕萍: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D6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工: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 (略) 硬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五、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 2013) 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工程进度款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方根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向*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 金内扣除。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方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保修金返回: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 30日内扣减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金款项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
1.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结算: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应按不高于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方根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向*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 金内扣除。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方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http://**(中国 (略) )、http://www.ccgp-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南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宾阳 (略) 1号
联系方式:梁燕萍: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
地 址: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D607室
联系方式:* 工: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工
电 话: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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