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智慧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智慧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纪委监委机关智慧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20:1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海大道3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招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0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Z0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纪委监委机关智慧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涉及到“办公桌、电脑、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等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具体详见更正公告的附件。
2、原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最高限价:*元,现更正为:*元
3、调整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标有“▲”的参数的需求以及第四章技术资信评分中“▲”参数的评审细则。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的附件。
4、原招标文件技术资信评分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师高级证书的”,现更正为:本项目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类证书的,得5分。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的附件。
5、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6、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表技术评审中“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要求”评审项。
7、原招标文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9点00分”,原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7时”。
现更正为: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9点00分”, 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8日17时”。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址: (略) (略) 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采购人代表),任福军、吴云秀(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纪委监委机关智慧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20:1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海大道3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招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0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Z0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纪委监委机关智慧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涉及到“办公桌、电脑、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等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具体详见更正公告的附件。
2、原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最高限价:*元,现更正为:*元
3、调整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标有“▲”的参数的需求以及第四章技术资信评分中“▲”参数的评审细则。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的附件。
4、原招标文件技术资信评分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师高级证书的”,现更正为:本项目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类证书的,得5分。详见本次更正公告的附件。
5、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6、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表技术评审中“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要求”评审项。
7、原招标文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9点00分”,原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7时”。
现更正为: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9点00分”, 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8日17时”。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址: (略) (略) 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采购人代表),任福军、吴云秀(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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