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更正公告
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20: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 (略) 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新站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 |
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XX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供应商荣誉:
供应商荣誉 | 1.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等荣誉的,县区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总分不超过6分。 2.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积极 (略) 实践活动或公益行动等,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每次得2分,总分不超过4分。 注:(1)奖项获得多次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10分 |
更正为:
供应商荣誉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的,县区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总分不超过6分。 注:(1)同一奖项获得多次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计分一次;(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分 |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3分)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拟派项目主管(1人,5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得1分;满分2分。 (3)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6分) (1)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 (2)曾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优秀“交通协管员”或“文明劝导员”表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总分不超过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针对证书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针对荣誉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为拟派工作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0-14分 |
更正为:
服务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3分)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拟派项目主管(1人,3分)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6分) (1)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 (2)曾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 (略) 文明交通劝导相关方面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总分不超过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针对证书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针对荣誉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为拟派工作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0-12分 |
3.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价格分: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更正为:
价格分 (16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6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6%×100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月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荣誉的疑问。
回复: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信息。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服务团队的疑问。
回复:(1)服务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分设置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2)拟派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信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 (略) 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
地 址: (略) 新站高 (略) 99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新站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瑜
电 话:0551-*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20: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 (略) 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新站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 |
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XX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站高新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供应商荣誉:
供应商荣誉 | 1.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等荣誉的,县区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总分不超过6分。 2.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积极 (略) 实践活动或公益行动等,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每次得2分,总分不超过4分。 注:(1)奖项获得多次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10分 |
更正为:
供应商荣誉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的,县区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总分不超过6分。 注:(1)同一奖项获得多次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计分一次;(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分 |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3分)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拟派项目主管(1人,5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得1分;满分2分。 (3)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6分) (1)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 (2)曾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优秀“交通协管员”或“文明劝导员”表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总分不超过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针对证书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针对荣誉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为拟派工作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0-14分 |
更正为:
服务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3分)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拟派项目主管(1人,3分)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县区级的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6分) (1)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 (2)曾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 (略) 文明交通劝导相关方面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总分不超过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针对证书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针对荣誉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为拟派工作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0-12分 |
3.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价格分: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更正为:
价格分 (16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6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6%×100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月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荣誉的疑问。
回复: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信息。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服务团队的疑问。
回复:(1)服务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分设置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2)拟派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信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 (略) 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
地 址: (略) 新站高 (略) 99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新站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瑜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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