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澄清
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澄清
原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4-17
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1、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除外)。
请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此项资格初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均可吗?请予以明确!
答: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此项资格初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26页,工程进度款支付,原表述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 30%(不含暂列金)的预付款(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分三次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按月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若竣工验收 10 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提供结算价3% 的“ (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的尾款,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结算价3%的“ (略) 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履行维修义务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后付清。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其资金的支付须同步履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如因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修改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 30%(不含暂列金)的预付款(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分三次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按月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若竣工验收 10 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提供结算价3% 的“ (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略) 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的尾款,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上述担保的,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履行维修义务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后付清。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其资金的支付须同步履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如因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 (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略) 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招标文件P133页,合同条款中17.3.8进度款支付比例第一条,同步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荀主任、邓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合肥 (略)
2024年 4月 19 日
0天5小时41分40秒
原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4-17
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1、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除外)。
请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此项资格初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均可吗?请予以明确!
答: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此项资格初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26页,工程进度款支付,原表述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 30%(不含暂列金)的预付款(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分三次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按月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若竣工验收 10 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提供结算价3% 的“ (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的尾款,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结算价3%的“ (略) 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履行维修义务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后付清。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其资金的支付须同步履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如因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修改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 30%(不含暂列金)的预付款(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分三次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按月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若竣工验收 10 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提供结算价3% 的“ (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略) 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的尾款,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上述担保的,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履行维修义务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后付清。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其资金的支付须同步履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如因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 (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略) 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招标文件P133页,合同条款中17.3.8进度款支付比例第一条,同步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荀主任、邓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合肥 (略)
2024年 4月 19 日
0天5小时41分40秒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