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珠海市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略) 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采购项目(*FW)澄清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资料表”中,“18.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实际到账时间以谈判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账凭证记载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转入以下专用账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现澄清为:“18.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分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允许从与供应商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上级单位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实际到账时间以谈判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账凭证记载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转入以下专用账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其他内容仍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三、其他相关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略) 总工会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6-*
采购人地址: (略) 香洲 (略) 125号工商大厦4楼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吉 (略) 38号林海大厦二楼,邮编:*
联系人:卢明敏(项目咨询),电话:0756-*
李文琴(标书售卖),电话:0756-*,邮箱:*@*hptc.net
方欣(保证金处理),电话:0756-*,传真:0756-*
(略) 总工会 (略) (略)
2024年4月19日
(略) 总工会资金存放银行采购项目(*FW)澄清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资料表”中,“18.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实际到账时间以谈判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账凭证记载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转入以下专用账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现澄清为:“18.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分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允许从与供应商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上级单位账户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实际到账时间以谈判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账凭证记载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转入以下专用账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其他内容仍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三、其他相关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略) 总工会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6-*
采购人地址: (略) 香洲 (略) 125号工商大厦4楼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吉 (略) 38号林海大厦二楼,邮编:*
联系人:卢明敏(项目咨询),电话:0756-*
李文琴(标书售卖),电话:0756-*,邮箱:*@*hptc.net
方欣(保证金处理),电话:0756-*,传真:0756-*
(略) 总工会 (略) (略)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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