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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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4-19 17:45:22
投标有效期365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4-04-19 17:45:22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4-19 17:45:22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西藏 (略) 工布江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招标编号:S*8)。我公司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澄清与修改:

1、原招标文件P7、P30原表述:(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修改为:(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此承诺函可用联合体协议代替);

2、原招标文件P71原表述:(1)空气源热泵

1)太阳辐照度采用项目所在地的参数;

2)对现有的生物质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评估,确定其可使用年限、能否满足辅助热源的要求等;

3)综合供电方案、辅助热源配置、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和早晚高峰(早高峰9-11点;晚高峰20-23点)供电紧张的情况下,合理选择蓄热方式和容量;

4)系统的选型计算过程符合《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等规范相关规定和工布江达县所处天气环境。

修改为:(1)空气源热泵

1)设备选型符合工布江达县所处天气环境;

2)合理选择蓄热方式和容量,应对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和早晚高峰(早高峰9-11点;晚高峰20-23点)供电紧张情况;

3)需采取有效的消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不发生扰民情况。

3、原招标文件P80原表述:(2)维修费计提比例:日常修理费每年按照新建和纳入本项目的存量资产原值的0.3%计提,大中修基金每年按照新建和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原值的 1.8%计提。日常修理费年费用为34.*元,大中修基金每年计提不低于207.*元,合计241.*元。

修改为:(2)维修费计提比例:日常修理费根据运维经验取费;大中修费用以新建和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原值为基数,结合自身运维经验取费,大中修基金计提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7.*元/年。

4、原招标文件P203原表述:附件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

如联合体中标适用,为联合体各方之间达成的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符合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复文件)规定要求的协议。

修改为:附件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

如联合体中标适用,为联合体各方之间达成的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符合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复文件)规定要求的协议【特别提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出具承诺函予以认可(此承诺函可用联合体协议代替)】。

本次澄清修改只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修改与调整。其它内容不变,对其投标活动并无影响。故开标时间不作调整,以原公告为准。

注:此澄清与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西藏 (略)

2024年04月19日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4-19 17:45:22
投标有效期365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4-04-19 17:45:22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4-19 17:45:22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西藏 (略) 工布江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招标编号:S*8)。我公司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澄清与修改:

1、原招标文件P7、P30原表述:(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修改为:(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此承诺函可用联合体协议代替);

2、原招标文件P71原表述:(1)空气源热泵

1)太阳辐照度采用项目所在地的参数;

2)对现有的生物质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评估,确定其可使用年限、能否满足辅助热源的要求等;

3)综合供电方案、辅助热源配置、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和早晚高峰(早高峰9-11点;晚高峰20-23点)供电紧张的情况下,合理选择蓄热方式和容量;

4)系统的选型计算过程符合《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等规范相关规定和工布江达县所处天气环境。

修改为:(1)空气源热泵

1)设备选型符合工布江达县所处天气环境;

2)合理选择蓄热方式和容量,应对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和早晚高峰(早高峰9-11点;晚高峰20-23点)供电紧张情况;

3)需采取有效的消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不发生扰民情况。

3、原招标文件P80原表述:(2)维修费计提比例:日常修理费每年按照新建和纳入本项目的存量资产原值的0.3%计提,大中修基金每年按照新建和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原值的 1.8%计提。日常修理费年费用为34.*元,大中修基金每年计提不低于207.*元,合计241.*元。

修改为:(2)维修费计提比例:日常修理费根据运维经验取费;大中修费用以新建和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原值为基数,结合自身运维经验取费,大中修基金计提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7.*元/年。

4、原招标文件P203原表述:附件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

如联合体中标适用,为联合体各方之间达成的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符合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复文件)规定要求的协议。

修改为:附件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

如联合体中标适用,为联合体各方之间达成的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符合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复文件)规定要求的协议【特别提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出具承诺函予以认可(此承诺函可用联合体协议代替)】。

本次澄清修改只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修改与调整。其它内容不变,对其投标活动并无影响。故开标时间不作调整,以原公告为准。

注:此澄清与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西藏 (略)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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