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澄清公告二-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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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澄清公告二-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42,743,93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E*1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三、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序号

更改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2024年0506日09时30分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安置区开发施工要求:2024年5月5日-5月20日所有安置楼栋开始桩基础施工,2026年3月19日达到交付条件;商品房区开发施工要求:2、13#楼开工于2024年5月25日;6、7#楼开工于2024年7月15日;3、5、12#楼开工于2024年11月15日;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专用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此项可选)。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13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12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专用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此项可选)。

3

工程量清单

2024年04月10日完成清单备案。

2024年04月18日重新完成清单备案,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P1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要求工期与P15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不一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P18页:安置区开发施工要求:2024年5月5日-5月20日所有安置楼栋开始桩基础施工,2026年3月19日达到交付条件;与招标文件P154页:19#、21#、20#楼基础开工日期均为2024/5/1,竣工验收均为2025/12/22,竣工备案均为2026/3/31;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都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2)招标文件P18页:商品房区开发施工要求:2、13#楼开工于2024年5月25日;6、7#楼开工于2024年7月15日;3、5、12#楼开工于2024年11月15日;与招标文件P155页:2#、13#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6/10,6#、7#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7/20,3#、5#楼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11/10,12#楼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11/30;开工日期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3)招标文件P18页: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与招标文件P155页:2#、13#、6#、7#、3#、5#、12#楼的竣工验收均为2026/6/27,竣工备案均为2026/8/27;竣工日期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2)(3)均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总平规划布置的相关要求为准。因开标时间延期,《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控制节点(表1)》中19#、21#、20#楼基础开工时间修改为2024/5/13,结构出正负零、3层结构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电梯到货时间相应顺延,其他不变;《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控制节点(表3)》3#、5#、12#楼的消防验收时间修改为2026/5/27规划验收时间修改为2026/6/27竣工验收时间修改为2026/8/12,其他不变。

2、招标文件P57页: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中优要求塔吊7台;与协议书附件1至附件30中附件24: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塔吊布置预想图的塔吊(本次招标范围只有4台塔吊)不一致,且招标文件P154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5.3 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总平规划布置》要求“承包人严格执行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详见附件 2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改总平布置,否则发包人将予以承包人*元罚款,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该罚款。”请问明确塔吊布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附件24: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塔吊布置预想为初步布置图,具体按发包人审批同意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执行。

3、地下室图纸是整个地下室的,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地下室范围边界以什么为准,如何划分地下室施工范围?

答:详见图纸“地下室平面划分图”。

招 标 人:南宁轨道盛 (略)

招标代理:北京 (略)

日 期:2024年04月19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42,743,93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E*1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三、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序号

更改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2024年0506日09时30分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安置区开发施工要求:2024年5月5日-5月20日所有安置楼栋开始桩基础施工,2026年3月19日达到交付条件;商品房区开发施工要求:2、13#楼开工于2024年5月25日;6、7#楼开工于2024年7月15日;3、5、12#楼开工于2024年11月15日;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专用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此项可选)。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13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12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专用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此项可选)。

3

工程量清单

2024年04月10日完成清单备案。

2024年04月18日重新完成清单备案,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P1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要求工期与P15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不一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P18页:安置区开发施工要求:2024年5月5日-5月20日所有安置楼栋开始桩基础施工,2026年3月19日达到交付条件;与招标文件P154页:19#、21#、20#楼基础开工日期均为2024/5/1,竣工验收均为2025/12/22,竣工备案均为2026/3/31;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都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2)招标文件P18页:商品房区开发施工要求:2、13#楼开工于2024年5月25日;6、7#楼开工于2024年7月15日;3、5、12#楼开工于2024年11月15日;与招标文件P155页:2#、13#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6/10,6#、7#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7/20,3#、5#楼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11/10,12#楼基础开工日期为2024/11/30;开工日期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3)招标文件P18页: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与招标文件P155页:2#、13#、6#、7#、3#、5#、12#楼的竣工验收均为2026/6/27,竣工备案均为2026/8/27;竣工日期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2)(3)均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3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总平规划布置的相关要求为准。因开标时间延期,《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控制节点(表1)》中19#、21#、20#楼基础开工时间修改为2024/5/13,结构出正负零、3层结构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电梯到货时间相应顺延,其他不变;《轨道云著(南区)项目2、3、5-7、12、13、19-21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控制节点(表3)》3#、5#、12#楼的消防验收时间修改为2026/5/27规划验收时间修改为2026/6/27竣工验收时间修改为2026/8/12,其他不变。

2、招标文件P57页: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中优要求塔吊7台;与协议书附件1至附件30中附件24: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塔吊布置预想图的塔吊(本次招标范围只有4台塔吊)不一致,且招标文件P154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5.3 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总平规划布置》要求“承包人严格执行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详见附件 2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改总平布置,否则发包人将予以承包人*元罚款,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该罚款。”请问明确塔吊布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附件24: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塔吊布置预想为初步布置图,具体按发包人审批同意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及施工总平规划布置图执行。

3、地下室图纸是整个地下室的,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地下室范围边界以什么为准,如何划分地下室施工范围?

答:详见图纸“地下室平面划分图”。

招 标 人:南宁轨道盛 (略)

招标代理:北京 (略)

日 期: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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