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荣县中学校荣县中学后勤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四川省荣县中学校荣县中学后勤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县中学后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有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4-10,更正为:2024-04-2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3 09:3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23 09:3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1.1最低人员配置中“注”:“后勤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要求,其中至少含一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物业管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岗位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略) 管理和岗位需求进行科学调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拟派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倘若中标,投标人原则上应按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人员派驻到位,如果有人员变化调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且至少满足10人及以上人员与投标文件相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如果未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以提供虚假材料上报本级财政部门依法论处。”

修改为:

“后勤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要求,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的全权代理人),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工单位证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等)。服务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各岗位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略) 管理和岗位需求进行科学调剂。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人员可使用承诺制,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具体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和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保证能如期开展各项工作,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同时将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上报本级财政部门依法论处。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第2点商务要求中(3)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的全权代理人),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物业管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征得招标人主管部门同意”

修改为:

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的全权代理人),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工单位证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等)。服务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第2点商务要求中(17)考核及支付方法 “1)考核等级及拨款设定办法

“学校成立由总务处和体卫安法处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现场查看、师生意见反馈,对中标公司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服务费用的依据。采购人将在通报考核后10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月度服务费。

①考核分数90分(含90分)及以上不扣减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优;

②考核分数为80分-89分,扣减5%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良;

③考核分数为70分-79分,扣减10%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合格;

④考核分数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扣减15%当月服务费。

⑤凡中标单位连续两次考核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

⑥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修改为:

“学校成立由总务处和体卫安法处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现场查看、师生意见反馈,对中标公司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服务费用的依据。采购人将在通报考核后10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月度服务费。

①考核分数90分(含本数)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不扣减当月服务费;

②考核分数为80分-90分(不含本数),考核结果为良,扣减当月5%服务费;

③考核分数为70分-80分(不含本数),考核结果为合格,扣减当月10%服务费;

④考核分数为70分(不含本数)以下为不合格,扣减当月15%服务费,并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

⑤凡中标单位连续两月考核7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⑥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第2点商务要求中(17)考核及支付方法 3)附表:考核评分标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服务需要对管理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合理修订,详见下表)”

修改为:

“(采购人根据上一年度的后勤服务情况并结合学校实际,有权在下一年度签订合同时对考核评分标准和内容进行合理修订,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荣县中学校

地址:荣县旭阳镇文庙街1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荣县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64号荣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略)

2024年04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县中学后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有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4-10,更正为:2024-04-2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3 09:3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23 09:3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1.1最低人员配置中“注”:“后勤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要求,其中至少含一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物业管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岗位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略) 管理和岗位需求进行科学调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拟派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倘若中标,投标人原则上应按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人员派驻到位,如果有人员变化调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且至少满足10人及以上人员与投标文件相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如果未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以提供虚假材料上报本级财政部门依法论处。”

修改为:

“后勤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要求,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的全权代理人),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工单位证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等)。服务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各岗位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略) 管理和岗位需求进行科学调剂。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人员可使用承诺制,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具体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和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保证能如期开展各项工作,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同时将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上报本级财政部门依法论处。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第2点商务要求中(3)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的全权代理人),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物业管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征得招标人主管部门同意”

修改为:

服务人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的全权代理人),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工单位证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等)。服务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第2点商务要求中(17)考核及支付方法 “1)考核等级及拨款设定办法

“学校成立由总务处和体卫安法处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现场查看、师生意见反馈,对中标公司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服务费用的依据。采购人将在通报考核后10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月度服务费。

①考核分数90分(含90分)及以上不扣减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优;

②考核分数为80分-89分,扣减5%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良;

③考核分数为70分-79分,扣减10%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合格;

④考核分数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扣减15%当月服务费。

⑤凡中标单位连续两次考核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

⑥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修改为:

“学校成立由总务处和体卫安法处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现场查看、师生意见反馈,对中标公司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服务费用的依据。采购人将在通报考核后10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月度服务费。

①考核分数90分(含本数)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不扣减当月服务费;

②考核分数为80分-90分(不含本数),考核结果为良,扣减当月5%服务费;

③考核分数为70分-80分(不含本数),考核结果为合格,扣减当月10%服务费;

④考核分数为70分(不含本数)以下为不合格,扣减当月15%服务费,并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

⑤凡中标单位连续两月考核7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⑥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第2点商务要求中(17)考核及支付方法 3)附表:考核评分标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服务需要对管理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合理修订,详见下表)”

修改为:

“(采购人根据上一年度的后勤服务情况并结合学校实际,有权在下一年度签订合同时对考核评分标准和内容进行合理修订,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荣县中学校

地址:荣县旭阳镇文庙街1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荣县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64号荣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略)

2024年04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