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2024年丰台区科普统计、科普工作者培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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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24年丰台区科普统计、科普工作者培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4年丰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安排,我局计划组织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培训活动,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精神,落实2024年丰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创新科普工作开展形式,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街镇科普工作者、科普基地工作人员更好的了解当前科普工作的新形势与新特征,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科普工作的新方位,加强丰台区科普能力建设,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科普工作者培训工作。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科普工作者培训是强化专业科普人才队*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科普统计调查质量、提升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为科普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第三方服务事项

开展科普调查统计、科普工作者培训相关工作,主要内容:

(一)按照科技部, (略) 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配合起草“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培训”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丰台区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

(二)配合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培训”2场次,每次活动不少于半天;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2场次,每次活动不少于一天,采取“讲座+典型事例+直播视听”等模式;培训表现形式不限,培训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科普主题活动,以科技促进文化融合、科普短视频制作等形式策划培训内容,制定活动方案。

(三)配合提供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

(四)配合做好相关分析,形成相关报告。

三、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 (略) 内登记注册熟悉科普传播和国家、 (略) 等科普政策工作,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举办科普培训和承担重大科普项目的经验,对丰台区科普资源有一定了解。

(四)承担单位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3项及以上此类工作。

(五)承担单位应组建一支具备较高科学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及策划创意能力、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四、具体工作要求

在服务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培训项目所有设计内容,每完成一场活动,需给参与人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并制作3分钟培训短视频一部,并在相关媒体推送活动信息,完成全部活动后需制作一部总结片,并报送培训工作总结,确保2024年内顺利完成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所有培训场次的活动。

五、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日17点之前将丰台区“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word版)、培训服务报价、*@*ttp://**.cn。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丰台区“科普统计调查”和“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费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活动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活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承担单位如需使用,必须征得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

(四)做好培训的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 系 人:贾月云、王立臣、郑开萍

联系电话:*

附件: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4年丰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安排,我局计划组织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培训活动,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精神,落实2024年丰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创新科普工作开展形式,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街镇科普工作者、科普基地工作人员更好的了解当前科普工作的新形势与新特征,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科普工作的新方位,加强丰台区科普能力建设,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科普工作者培训工作。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科普工作者培训是强化专业科普人才队*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科普统计调查质量、提升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为科普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第三方服务事项

开展科普调查统计、科普工作者培训相关工作,主要内容:

(一)按照科技部, (略) 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配合起草“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培训”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丰台区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

(二)配合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培训”2场次,每次活动不少于半天;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2场次,每次活动不少于一天,采取“讲座+典型事例+直播视听”等模式;培训表现形式不限,培训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科普主题活动,以科技促进文化融合、科普短视频制作等形式策划培训内容,制定活动方案。

(三)配合提供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

(四)配合做好相关分析,形成相关报告。

三、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 (略) 内登记注册熟悉科普传播和国家、 (略) 等科普政策工作,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举办科普培训和承担重大科普项目的经验,对丰台区科普资源有一定了解。

(四)承担单位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3项及以上此类工作。

(五)承担单位应组建一支具备较高科学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及策划创意能力、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四、具体工作要求

在服务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培训项目所有设计内容,每完成一场活动,需给参与人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并制作3分钟培训短视频一部,并在相关媒体推送活动信息,完成全部活动后需制作一部总结片,并报送培训工作总结,确保2024年内顺利完成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所有培训场次的活动。

五、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日17点之前将丰台区“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word版)、培训服务报价、*@*ttp://**.cn。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丰台区“科普统计调查”和“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费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活动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活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承担单位如需使用,必须征得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

(四)做好培训的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 系 人:贾月云、王立臣、郑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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