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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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XZ0047

项目名称: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4年 4 月 24日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4 月 24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4 月 24日 9 时 30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4年5 月9日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9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 9 时 30分。

2、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13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备注:1.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招标控制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折率,投标报价总价=Σ监测数量×监测频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2.技术工作费=监测费(不含地下水位监测)×0.22,即技术工作费=(支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费+支护结构顶竖向位移监测费+周边地表/管线沉降监测费+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费+周边地表/建构筑物裂缝监测费)×0.22。

备注:1.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招标控制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折率,投标报价总价=Σ监测数量×监测频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技术工作费。

2.技术工作费=监测费(不含地下水位监测)×0.22,即技术工作费=( (略) 点费+ (略) 点费+支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费+支护结构顶竖向位移监测费+周边地表/管线沉降监测费+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费+周边地表/建构筑物裂缝监测费)×0.22。

3、关于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说明:

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9日9时30分。

4、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8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8.若后续因工程施工开展,需要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基坑监测服务,且基坑监测费用不超过相应的概算批复时,发包人可将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的基坑监测服务按其中标单价委托给监测人,监测人不得拒绝发包人提出的委托要求。

18.若后续因工程施工开展,需要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基坑监测服务,且基坑监测费用不超过相应的概算批复时,发包人可将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的基坑监测服务按其中标单价委托给监测人;若发生合同清单以外的监测服务内容,则单价按《广东省 (略) 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协[2015]8号)乘以中标折率计取,监测人不得拒绝发包人提出的委托要求。

5、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略) 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的说明:

根据2024年4月 (略) 水利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出的《 (略) 水利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件,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略) 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原因,短期不能进行访问,无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以下说明:

1、投标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 (略) 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单位)需在开标前3日内自 (略) (略) 截图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单位)的“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信用分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放置于投标文件“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五 其他要求”中。

2、新 (略) 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需在投标文件“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五 其他要求” (略) 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顺控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 (略) 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 (略) 三楼

地址: (略)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 (略) 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人:包工、王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

*/*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3日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略) 水利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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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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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XZ0047

项目名称: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4年 4 月 24日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4 月 24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4 月 24日 9 时 30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4年5 月9日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9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 9 时 30分。

2、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13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备注:1.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招标控制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折率,投标报价总价=Σ监测数量×监测频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2.技术工作费=监测费(不含地下水位监测)×0.22,即技术工作费=(支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费+支护结构顶竖向位移监测费+周边地表/管线沉降监测费+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费+周边地表/建构筑物裂缝监测费)×0.22。

备注:1.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招标控制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折率,投标报价总价=Σ监测数量×监测频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技术工作费。

2.技术工作费=监测费(不含地下水位监测)×0.22,即技术工作费=( (略) 点费+ (略) 点费+支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费+支护结构顶竖向位移监测费+周边地表/管线沉降监测费+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费+周边地表/建构筑物裂缝监测费)×0.22。

3、关于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说明:

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9日9时30分。

4、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8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8.若后续因工程施工开展,需要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基坑监测服务,且基坑监测费用不超过相应的概算批复时,发包人可将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的基坑监测服务按其中标单价委托给监测人,监测人不得拒绝发包人提出的委托要求。

18.若后续因工程施工开展,需要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基坑监测服务,且基坑监测费用不超过相应的概算批复时,发包人可将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的基坑监测服务按其中标单价委托给监测人;若发生合同清单以外的监测服务内容,则单价按《广东省 (略) 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协[2015]8号)乘以中标折率计取,监测人不得拒绝发包人提出的委托要求。

5、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略) 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的说明:

根据2024年4月 (略) 水利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出的《 (略) 水利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件,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略) 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原因,短期不能进行访问,无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以下说明:

1、投标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 (略) 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单位)需在开标前3日内自 (略) (略) 截图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单位)的“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信用分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放置于投标文件“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五 其他要求”中。

2、新 (略) 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需在投标文件“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五 其他要求” (略) 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顺控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 (略) 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 (略) 三楼

地址: (略)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 (略) 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人:包工、王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

*/*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3日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基坑第三方监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略) 水利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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