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公办学校学生服装定点供应商年度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关于海宁市公办学校学生服装定点供应商年度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办学校学生服装定点供应商(2024-2026年度)
二、项目编号:ZD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2024年4月23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0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销售服务能力 | 销售服务能力(15分) 1.投标人具备运作成熟的自建 (略) 系统, (略) 上下单、支付、资金结算、物流配送等服务, (略) 运作成熟度、便利性、电商物流链完整性、从业人员配备四个方面综合评分。( (略) (略) 建设系统开发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未提供不得分。)(0-5分) 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包括售前服务、合同跟踪、物流能力、售后服务力量、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8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学校的退、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10日内完成退、换货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分) | 销售服务能力(17分) 1.投标人具备运作成熟的自建 (略) 系统, (略) 上下单、支付、资金结算、物流配送等服务, (略) 运作成熟度、便利性、电商物流链完整性、从业人员配备四个方面综合评分。( (略) (略) 建设系统开发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未提供不得分。)(0-5分) 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包括售前服务、合同跟踪、物流能力、售后服务力量、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10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学校的退、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10日内完成退、换货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分) |
2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相关证书 | 相关证书(13分) 1.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3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6分。 3.投标人获得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或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的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4分。 4.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上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相关证书(11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6分。 2.投标人获得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或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的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4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上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投标人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浙江正大 (略)
机构地点: (略) (略) 459号三楼
联系人:金晓丽
联系电话:*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办学校学生服装定点供应商(2024-2026年度)
二、项目编号:ZD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2024年4月23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0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销售服务能力 | 销售服务能力(15分) 1.投标人具备运作成熟的自建 (略) 系统, (略) 上下单、支付、资金结算、物流配送等服务, (略) 运作成熟度、便利性、电商物流链完整性、从业人员配备四个方面综合评分。( (略) (略) 建设系统开发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未提供不得分。)(0-5分) 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包括售前服务、合同跟踪、物流能力、售后服务力量、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8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学校的退、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10日内完成退、换货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分) | 销售服务能力(17分) 1.投标人具备运作成熟的自建 (略) 系统, (略) 上下单、支付、资金结算、物流配送等服务, (略) 运作成熟度、便利性、电商物流链完整性、从业人员配备四个方面综合评分。( (略) (略) 建设系统开发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未提供不得分。)(0-5分) 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包括售前服务、合同跟踪、物流能力、售后服务力量、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10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学校的退、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10日内完成退、换货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分) |
2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相关证书 | 相关证书(13分) 1.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3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6分。 3.投标人获得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或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的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4分。 4.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上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相关证书(11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6分。 2.投标人获得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或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的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4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上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投标人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浙江正大 (略)
机构地点: (略) (略) 459号三楼
联系人:金晓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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