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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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JGL-*

招 标 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O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3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略) 顺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顺发改(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04-02-*,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2.2招标编号:XJGL-*

2.3项目概况: (略)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低洼区域排涝泵站、排涝通道、部分防护设备设施等。规模:dn300雨 (略) :800米;dn400雨 (略) 2250米;dn600雨 (略) 1650米;dn800雨 (略) 1920米;雨水检查井81座;雨水收集口52座。

2.4建设地点: (略) 顺河回族区

2.5总投资额:3600万元

2.6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3(1)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 (略) 公共 (略) (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卿瑜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建业置地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 *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投标人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卿瑜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建业置地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 *

1.1.4

项目名称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顺河回族区

1.2.1

资金来源

国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 (略) 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4.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6.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签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8、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9、 (略) 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通过《 (略) 公共资源 (略) 》系统内提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3.1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由设计服务费和工程建安费两部分组成:

设计服务费:此项费用为固定价格,为工程建安费的2%;若投标人未响应该固定价格,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程建安费: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100%。(本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为限下浮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万元整;小写:*.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

3.5.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规定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略) 上开标。

1、 (略) (略) 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 (略) (略) -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方面专家4人,共计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政府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7.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 (略) (略)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计取。

7.5

签订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0.52%。

10.3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中标人须保证项目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工期如期完成,如项目延误未按时完成,中标人延误一天将按中标价的0.3%承担违约金。

10.6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地址: (略) 郑开大道与三大 (略) 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招标文件里要求的盖章,均为电子签章。

10.7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 (略) 上予以通报。(提供承诺书)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10.9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设计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 (略) 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招标公告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规定

工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编列内容

2.2(1)

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完整性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有施工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有实验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有施工 (略) 络计划图;否则不合格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措施;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有风险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

有设计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否则不合格

2.2(2)

综合部分

企业业绩

提供2021年1 (略) 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不提供、证明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否则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书面承诺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等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保质保量按合同工期完成。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有效投标人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 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1.1《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1.2本项目招标文件;

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 (略) (略) 。

3.定标办法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 不良记录。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到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1、报价(30分)

2、综合实力(15分)

3、设计方案(10分)

4、施工组织设计(45分)

1

报价(30分)

1.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所有定标候选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2.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基本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仅工程建安费参与报价分值计算,设计服务费不参与报价分值的计算。

2

综合实力(15分)

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 (略) 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加5分,最高得15分。

备注: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

设计方案(10分)

设计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0-10分)

4

施工组织设计(45分)

内容完整性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科学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4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0-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0-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0-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含扬尘治理措施及建筑垃圾处理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0-4分)

工期保证措施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4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0-4分)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3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0-3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0-4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0-3分)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4分)

7.定标程序

定标程序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 (略) (略) ,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井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9.定标后结果处置

5.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5.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10.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同时发布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图纸质量要求

设计图纸应做到清晰、完整、尺寸准确、规格统一。

二、有关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

1、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定标候选人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3、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

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6、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7、中标方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其他未中标设计方案,对本方案优化设计。

三、其他要求

(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专业人员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精心

作业、安全作业。

(2)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备案手续的审批,保证

相关资料、档案齐全。

(3)设备供应商: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

(4)质保期的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为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设计服务费为 %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标段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级别

注册编号

投标总报价

工程建安费报价

大写: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

小写: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投标范围

工期

工程质量

其他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和要求

(包含合同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盖单位电子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设计负责人应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有)或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社保证明: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级别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工作年限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三:拟派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表四:项目其他拟派人员组成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或岗位


八、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工程造价

合同签订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九、其他材料

1、履职尽责承诺;

2、服务承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等查询截屏;

6、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河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JGL-*

招 标 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O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3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略) 顺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顺发改(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04-02-*,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2.2招标编号:XJGL-*

2.3项目概况: (略)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低洼区域排涝泵站、排涝通道、部分防护设备设施等。规模:dn300雨 (略) :800米;dn400雨 (略) 2250米;dn600雨 (略) 1650米;dn800雨 (略) 1920米;雨水检查井81座;雨水收集口52座。

2.4建设地点: (略) 顺河回族区

2.5总投资额:3600万元

2.6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3(1)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 (略) 公共 (略) (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卿瑜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建业置地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 *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投标人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卿瑜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建业置地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 *

1.1.4

项目名称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顺河回族区

1.2.1

资金来源

国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 (略) 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4.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6.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签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8、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9、 (略) 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通过《 (略) 公共资源 (略) 》系统内提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3.1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由设计服务费和工程建安费两部分组成:

设计服务费:此项费用为固定价格,为工程建安费的2%;若投标人未响应该固定价格,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程建安费: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100%。(本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为限下浮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万元整;小写:*.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

3.5.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规定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略) 上开标。

1、 (略) (略) 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 (略) (略) -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方面专家4人,共计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政府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

7.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 (略) (略)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计取。

7.5

签订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0.52%。

10.3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中标人须保证项目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工期如期完成,如项目延误未按时完成,中标人延误一天将按中标价的0.3%承担违约金。

10.6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地址: (略) 郑开大道与三大 (略) 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招标文件里要求的盖章,均为电子签章。

10.7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 (略) 上予以通报。(提供承诺书)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10.9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设计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 (略) 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招标公告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规定

工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编列内容

2.2(1)

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完整性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有施工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有实验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有施工 (略) 络计划图;否则不合格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措施;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有风险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

有设计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否则不合格

2.2(2)

综合部分

企业业绩

提供2021年1 (略) 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不提供、证明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否则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书面承诺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等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保质保量按合同工期完成。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有效投标人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 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1.1《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1.2本项目招标文件;

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 (略) (略) 。

3.定标办法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 不良记录。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到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1、报价(30分)

2、综合实力(15分)

3、设计方案(10分)

4、施工组织设计(45分)

1

报价(30分)

1.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所有定标候选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2.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基本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仅工程建安费参与报价分值计算,设计服务费不参与报价分值的计算。

2

综合实力(15分)

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 (略) 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加5分,最高得15分。

备注: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

设计方案(10分)

设计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0-10分)

4

施工组织设计(45分)

内容完整性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科学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4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0-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0-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0-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含扬尘治理措施及建筑垃圾处理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0-4分)

工期保证措施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4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0-4分)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3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0-3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0-4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0-3分)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4分)

7.定标程序

定标程序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 (略) (略) ,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井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9.定标后结果处置

5.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5.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10.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同时发布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图纸质量要求

设计图纸应做到清晰、完整、尺寸准确、规格统一。

二、有关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

1、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定标候选人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3、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

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6、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7、中标方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其他未中标设计方案,对本方案优化设计。

三、其他要求

(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专业人员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精心

作业、安全作业。

(2)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备案手续的审批,保证

相关资料、档案齐全。

(3)设备供应商: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

(4)质保期的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为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设计服务费为 %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标段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级别

注册编号

投标总报价

工程建安费报价

大写: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

小写: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投标范围

工期

工程质量

其他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和要求

(包含合同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盖单位电子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设计负责人应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有)或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社保证明: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级别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工作年限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三:拟派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表四:项目其他拟派人员组成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或岗位


八、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工程造价

合同签订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九、其他材料

1、履职尽责承诺;

2、服务承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等查询截屏;

6、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河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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