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招标/资审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招标/资审公告
平潭综 (略) (略) 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平潭综 (略) (略) 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招标编号: E*1001)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2335.*元。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通过平潭综合实 (略) (http://**:9999/)免费下载,并以此作为报价使用,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技术详细评审不采用暗标方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5条款“技术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备注修改为:“技术文件采用百分制量化的办法进行评审,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技术文件分应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中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即可。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技术文件”“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情况”中的“(二)货物说明一览表”。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4月19日
平潭综 (略) (略) 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平潭综 (略) (略) 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招标编号: E*1001)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2335.*元。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通过平潭综合实 (略) (http://**:9999/)免费下载,并以此作为报价使用,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技术详细评审不采用暗标方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5条款“技术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备注修改为:“技术文件采用百分制量化的办法进行评审,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技术文件分应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中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即可。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技术文件”“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情况”中的“(二)货物说明一览表”。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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