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分布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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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分布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朝阳县东大道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宗璇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朝阳县东大道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朝阳县东大道乡东大道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铭达建筑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23 至 2024-04-29
撰写单位: 辽宁铭达建筑工程 (略) 撰写人: 杨宗璇
(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 28日17时00分现更改为2024年4月 29日17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3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相关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东大道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朝阳县东大道乡东大道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达建筑工程 (略)
地 址: 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 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宗璇
电 话: 042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朝阳县东大道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宗璇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朝阳县东大道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朝阳县东大道乡东大道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铭达建筑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23 至 2024-04-29
撰写单位: 辽宁铭达建筑工程 (略) 撰写人: 杨宗璇
(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东大道乡丛家店村159.6KW分布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 28日17时00分现更改为2024年4月 29日17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3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相关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东大道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朝阳县东大道乡东大道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达建筑工程 (略)
地 址: 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 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宗璇
电 话: 042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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