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一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一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 (0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原内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级资质得7分,具有监理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现变更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4年05月 09日 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28日23时59分。 3、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2024年4月23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 (0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原内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级资质得7分,具有监理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现变更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4年05月 09日 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28日23时59分。 3、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2024年4月23日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