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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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行政区域 桓仁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8:5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05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采购单位地址 桓仁满族自 (略) 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丰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 (略) 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4-06 至 2023-04-12
撰写单位: 辽宁金丰全 (略) 撰写人: 刘广金
(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更正为:“正本 0 份,副本 0份;电子文档 1 份U盘或光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3日 09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电子U盘或光盘)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地 址: 桓仁满族自 (略) 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丰全 (略)
地 址: (略) 明 (略) 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行政区域 桓仁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8:5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05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采购单位地址 桓仁满族自 (略) 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丰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 (略) 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4-06 至 2023-04-12
撰写单位: 辽宁金丰全 (略) 撰写人: 刘广金
(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女山山城数字化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更正为:“正本 0 份,副本 0份;电子文档 1 份U盘或光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3日 09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电子U盘或光盘)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地 址: 桓仁满族自 (略) 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丰全 (略)
地 址: (略) 明 (略) 新馨嘉园4号书香名邸旁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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