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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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运行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39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女士/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运行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山 (略) 三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鑫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4-12 至 2023-04-18
撰写单位: 辽宁鑫荣 (略) 撰写人: 孟丽娜
(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服务需求工程清单中: 政协、人大门前大海棠及花盆(1200盆);上海大街:天女木兰造型栽五色草(30平)。没标明数量单位的,都是按株为计量单位。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0日 11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 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在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或光盘形式的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运行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平山 (略) 三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荣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运行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39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女士/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运行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山 (略) 三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鑫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4-12 至 2023-04-18
撰写单位: 辽宁鑫荣 (略) 撰写人: 孟丽娜
(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花卉栽摆工程(花卉栽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服务需求工程清单中: 政协、人大门前大海棠及花盆(1200盆);上海大街:天女木兰造型栽五色草(30平)。没标明数量单位的,都是按株为计量单位。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0日 11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 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在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或光盘形式的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运行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平山 (略) 三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荣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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