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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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澄清公告

(略) 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14标段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于2024年4月22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略) 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略) (略) 网发布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 (略) 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六、其 他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标志牌:按100元/块计取;

2.警示牌:按260元/块计取;

3.灌溉渠道清障:按4元/块计取;

4.排水渠道清障清杂;按6元/m 计取;

5.分水口:按40元/处计取;

6.铸铁拍门①150:按300元/扇计取;

7.泵房(包括建筑、装饰、消防等):按评审意见2500元m2 计取;

8、量水设施:量水设施按420元/套计算。

现修改为:

六、其 他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量水尺 100 元/套;

2.标识牌 180 元/块;

3.山塘排水费 3000 元/口;

4.灌渠清障4元/米;

5.排渠清障8元/米;

6.分水口 260 元/处。

二、原招标文件十四标段投标总价和分项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表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标志牌:按100元/块计取;

2.警示牌:按260元/块计取;

3.灌溉渠道清障:按4元/块计取;

4.排水渠道清障清杂;按6元/m计取;

5.分水口:按40元/处计取;

6.铸铁拍门①150:按300元/扇计取;

7.泵房(包括建筑、装饰、消防等):按评审意见2500元m2计取

8.量水设施:量水设施按420元/套计算。

现修改为: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量水尺 100 元/套;

2.标识牌 180 元/块;

3.山塘排水费 3000 元/口;

4.灌渠清障4元/米;

5.排渠清障8元/米;

6.分水口 260 元/处。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更正公告及文 件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湖南省招 标 (略) 》和《 (略) 公共 (略) 》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并及时下载更正 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

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邵县酿溪 (略)

联 系 人:金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地 址: (略) 北 (略) 龙山和苑C栋2单元301室

项目负责人:蒲雨;项目成员:杨进军、胡冰、赵检云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电 话:0739-*

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表.pdf

附件: 变更公告.pdf

附件: 新邵2024高标农田14标段澄清公告.pdf

(略) 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14标段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于2024年4月22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略) 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略) (略) 网发布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 (略) 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六、其 他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标志牌:按100元/块计取;

2.警示牌:按260元/块计取;

3.灌溉渠道清障:按4元/块计取;

4.排水渠道清障清杂;按6元/m 计取;

5.分水口:按40元/处计取;

6.铸铁拍门①150:按300元/扇计取;

7.泵房(包括建筑、装饰、消防等):按评审意见2500元m2 计取;

8、量水设施:量水设施按420元/套计算。

现修改为:

六、其 他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量水尺 100 元/套;

2.标识牌 180 元/块;

3.山塘排水费 3000 元/口;

4.灌渠清障4元/米;

5.排渠清障8元/米;

6.分水口 260 元/处。

二、原招标文件十四标段投标总价和分项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表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标志牌:按100元/块计取;

2.警示牌:按260元/块计取;

3.灌溉渠道清障:按4元/块计取;

4.排水渠道清障清杂;按6元/m计取;

5.分水口:按40元/处计取;

6.铸铁拍门①150:按300元/扇计取;

7.泵房(包括建筑、装饰、消防等):按评审意见2500元m2计取

8.量水设施:量水设施按420元/套计算。

现修改为:

注:以下项目必须按固定单价计取,具体如下:

1.量水尺 100 元/套;

2.标识牌 180 元/块;

3.山塘排水费 3000 元/口;

4.灌渠清障4元/米;

5.排渠清障8元/米;

6.分水口 260 元/处。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更正公告及文 件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湖南省招 标 (略) 》和《 (略) 公共 (略) 》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并及时下载更正 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

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邵县酿溪 (略)

联 系 人:金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地 址: (略) 北 (略) 龙山和苑C栋2单元301室

项目负责人:蒲雨;项目成员:杨进军、胡冰、赵检云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电 话:0739-*

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表.pdf

附件: 变更公告.pdf

附件: 新邵2024高标农田14标段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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