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茂南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10: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 | ||
采购单位 | (略) 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茂南区鳌头镇正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略) 1、2、3、4号3层22-25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8-* | ||
附件: | |||
附件1 | 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磋商文件(*).zip | ||
附件2 | 工程量清单.rar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
1期:项目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上级下达足额资金后方可支付相应款项。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7日内,财政支付合同价款30%做预付款;
2期: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时停止支付;
3期: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附3%质保金保函可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现付款方式更正为:
1期: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签发开工令后,采购方收到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做预付款;
2期: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时停止支付,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期: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附3%质保金保函可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工程量清单》按重新上传的为准。
(3)其他内容与变更公告有冲突,以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
名 称: (略) 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茂南区鳌头镇正街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1、2、3、4号3层22-25号房
联系方式:0668-*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8-*
广东 (略)
2024年04月2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茂南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10: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 | ||
采购单位 | (略) 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茂南区鳌头镇正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略) 1、2、3、4号3层22-25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8-* | ||
附件: | |||
附件1 | 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磋商文件(*).zip | ||
附件2 | 工程量清单.rar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南区飞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
1期:项目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上级下达足额资金后方可支付相应款项。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7日内,财政支付合同价款30%做预付款;
2期: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时停止支付;
3期: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附3%质保金保函可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现付款方式更正为:
1期: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签发开工令后,采购方收到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做预付款;
2期: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时停止支付,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期: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附3%质保金保函可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工程量清单》按重新上传的为准。
(3)其他内容与变更公告有冲突,以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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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茂南区鳌头镇正街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1、2、3、4号3层22-25号房
联系方式:0668-*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8-*
广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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