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潜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 (略) 社区居家 (略) 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项目编号:H3GC24A01G052)”澄清如下:
一、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3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5)业绩 | 4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职责的一方)自2020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类似建设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养老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合同(或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未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小项不得分] |
现修改为:
(5)业绩 | 4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职责的一方)自2020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类似建设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养老或托养、陪护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合同(或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未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小项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7)企业荣誉 | 4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护理服务项目获得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及荣誉(或表扬通报)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拟派运营方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护理服务项目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提供以上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7)企业荣誉 | 4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护理服务项目获得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及荣誉(或表扬通报)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拟派运营方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养老、尊老、敬老、助老或托养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提供以上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略) 54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子木 (略)
地 址: (略) 中合慧谷G4栋2楼
联系人:*笔辉
联系方式:*
2024年04月24日
各潜在投标人:
“ (略) 社区居家 (略) 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项目编号:H3GC24A01G052)”澄清如下:
一、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3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5)业绩 | 4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职责的一方)自2020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类似建设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养老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合同(或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未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小项不得分] |
现修改为:
(5)业绩 | 4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职责的一方)自2020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含)类似建设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养老或托养、陪护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合同(或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未体现评审指标的,需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小项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7)企业荣誉 | 4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护理服务项目获得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及荣誉(或表扬通报)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拟派运营方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护理服务项目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提供以上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7)企业荣誉 | 4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运营职责的一方)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护理服务项目获得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及荣誉(或表扬通报)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拟派运营方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养老、尊老、敬老、助老或托养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提供以上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略) 54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子木 (略)
地 址: (略) 中合慧谷G4栋2楼
联系人:*笔辉
联系方式:*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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