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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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谭德成向我局申请办 (略) 龙华区海秀中路94号海角花园二期13层A1-1304房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分割证号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1

*

(略) (略)

出让

*

GB02059

(略) 龙华区海秀中路94号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郭颖骅;联系电话:*)






谭德成向我局申请办 (略) 龙华区海秀中路94号海角花园二期13层A1-1304房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分割证号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1

*

(略) (略)

出让

*

GB02059

(略) 龙华区海秀中路94号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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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郭颖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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