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益阳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益阳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时10分
现更正为:2024年5月10日9时10分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20 |
2 | 技术(A2) | 35 |
3 | 商务(A3) | 45 |
合计 | 100 |
(包一/包二/包三均适用)
序号 | 内容 | 评分等级 | |
商务 (45分) | 1 | 业绩 (6分) |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近五年内(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计6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服务验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场地要求(15分) | 考试基地位置与对应包交警本部(包1:南县交警大队;包2:安化交警大队;包3: (略) 交警支队)行车距离在15公里(含)内的计10分,超过15公里的计5分。 距离以百度地图显示行车距离为准,提供截图证明,未出具的该项不计分。 | |
考试基地的使用面积达到10 亩及以上的计5 分,小于10亩的计0分。 提供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软件要求(10分) | 投标人提供经公安部认证的“ (略) 驾驶考试软件”及软件采购合同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及软件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软件采购合同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4 | 车辆要求(5分) | 投标人提供场地考试车辆的登记证书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考试车辆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5 |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5年以上每人计3分;工作年限 3-5 年每人计2分;工作年限 3 年以下每人计1分,计满 4 分为止。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6 | 商务条款响应 (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指标的计5分,一般商务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 分。 | |
技术 (35分) | 1 | [建设方案] 技术条款响应 (6分) | 全部满足建设要求的计6 分;不满足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每有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2 | [建设方案] 综合评价 (8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8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建设方案] 考场设置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中考场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5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服务方案] 硬件设施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5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服务方案] 软件设施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5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报价 (2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10 |
2 | 技术(A2) | 45 |
3 | 商务(A3) | 45 |
合计 | 100 |
(包一/包二/包三均适用)
序号 | 内容 | 评分等级 | |
商务 (45分) | 1 | 业绩 (6分) |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近五年内(2019年4月至2024年4月)投标人具有科目三考场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计6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场地要求(15分) | 考试场地位置在对应包区域(包1对应区域为:南县、大通湖、沅江区域;包2对应区域为:安化、桃江区域;包3对应区域为: (略) 赫山、高新、资阳区域)内的计10分,在对应包区域外,但在益阳地区的计5分,在益阳地区以外的计0分。 提供场地所在位置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考试场地的使用面积达到10 亩及以上的计5 分,小于10亩的计0分。 提供场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软件要求(10分) | 投标人提供经公安部认证的“ (略) 驾驶考试软件”及软件采购合同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及软件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软件采购合同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4 | 车辆要求(5分) | 投标人提供10辆以上(含10辆)场地考试车辆登记证书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考试车辆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5 |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5年以上每人计3分;工作年限 3-5 年每人计2分;工作年限 3 年以下每人计1分,计满 4 分为止。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6 | 商务条款响应 (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指标的计5分,一般商务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 分。 | |
技术 (45分) | 1 | [建设方案] 技术条款响应 (5分) | 全部满足建设要求的计5分;不满足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每有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
2 | [建设方案] 综合评价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10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3 | [建设方案] 考场设置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中考场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服务方案] 硬件设施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服务方案] 软件设施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1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12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为: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2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3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根据省公安厅、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指导意见》(湘公交传发〔2017〕484 号), (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需要,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购买。 (略) 汽车科目三考场建设标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 16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省交警总队相关文件规定, (略) 驾考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承建主体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违约失信行为,年检、资质审查合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必要条件;
(四)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工、政企分开的的要求,在参与招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法人无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
二、建设标准
(一)考场及其设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二)考场设置:考场应当设立停车区、综合服务区(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医疗室等功能区和场所,建筑结构不能为临时建筑,且其建筑面积等要与该包段内实际服务人数相匹配。【投标文件提供建设方案、设计图纸、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设备设施清单及技术参数描述】
1.设置咨询导办服务岗,配备急救人员和保安人员。
2.配备应急电源,设置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
3.停车区设置规范,标志标线齐全。
4.候考区应当安装供候考人员等候的座椅,提供饮水机、急救药品、急救包、免费存包柜、充电器、便民伞、消防设施、免费 WIFI 等便民服务设备,安装交通安全宣传设施设备,播放设备的屏幕不得小于 56 英寸。
5.设置监督专用视频窗口,屏幕不得小于 56 英寸;设置考试须知、考试流程、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和考试员照片、警号、考试工作纪律等公示栏。
(三)场地要求
1.根据前述(一)中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法人须自行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 10 亩。【投标文件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每包至少配备小型汽车考试车10 辆(注:所有考试车辆不能用于适用性训练)【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色图样及设备设施清单、技术参数描述、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3.每包的停车区车位数量不少于20个。【投标文件提供现场照片及平面布置图】
4.必须建设 3 条以上标准 (略) 。 (略) 段应当包含双向 2 车 (略) 、有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常用标志标线、学校区域、公交车站、人行横道等内容。每 (略) 不低于 3km,并能满足 16 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设计图纸和服务方案】
5. (略) 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指示标志,路段中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在 (略) (略) 明显处,应当设置醒 (略) 线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略) 段 (略) 段的地方, (略) 侧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提供设计图纸和服务方案】
(四)考场名称、外观、标识必须规范,考场工作人员服装必须统一。【投标文件提供彩色图样】
(五)必须选用符合交警总队验收标准规定的考试车型,喷涂统一的考试车图案及标识。【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色图样及设备设施清单、技术参数描述、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六)音视频监控要求:音频、视频监控设备,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例》(*)的要求。【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色图样及设备设施清、技术参数描述、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1.考试车辆应当在内部安装音视频设备,前、后方须安装视频设备(车辆外部视频具体以科目三智能评判考场考试车安装情况为标准)。考虑车辆运行前方视频应当能清晰反映车辆正前方半径50m 角度 450 扇形区域交通情况;车辆内部视频应当清晰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车辆内部音视频监控范围应当覆盖车辆内部车厢。
2.所有摄像头应当采取高清摄像头,像素 960P-1080P(130-200 万像素):分辨率为 1280×960-1920×1080,图像帧率≥25-30 帧/秒;支持双码流和音频对讲功能及 mvif2.0/GB/T* 协议。所有摄像头均应当与总队、支队驾管远程监控中心兼容,实现远程控制。
3.音视频监控资料应当留存 3 年以上;视频监管信号 (略) 上传总队远程监控中心,能够实时调取视频信号,保证同步监管需要。
4.在候考 (略) 段的适当位置安装全景音视频摄像头。采用 1080P:分辨率 1920×1080,帧率≥30 帧/秒,双汉码。
5.设置音视频监管系统和云台控制系统,监管重点点位(考场进门处、中心控制室、身份验证区和考区)的监控须全覆盖、无盲区;每个考试项目应当安装一个以上枪机(能反映考试项目全景、覆盖考试全过程。
(七)考场应当安装使用经公安部备案的智能评判考试系统。【投标文件提供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及备案证明材料】
(八)提供满足考场工 (略) 络带宽,并 (略) 、 (略) 、考试车 (略) 的建设和租赁费用。
(九)考场必须安装人脸识别和身份识别系统,有两个(含)以上道闸。考试过程所有档案实施电子化,实现电子签名。【投标文件提供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十)考场设备供应商必须配备 (略) 管员。【投标文件提供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
四、建设周期
社会考场投资方通过公开招标取得建设资质(格)后,自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考场交付给招标方使用。
五、考场验收购买服务
(一)社会考场建成后应向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凭证;
1.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拥有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考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和建筑许可证明材料;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同意设立科目 (略) (略) 段等相关证明材料;
5.考场建设招投标文件、合同;
6.考场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7.考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含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资料清单;
8.考试系统设备、考试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系统使用说明书、考试车辆等软硬件设施清单;
9.考场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件;
10.政府购买服务的文件;
11.其他有关证明凭证材料。
(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考场验收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考场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考场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报请省交管局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投入使用。
(三)社会考场一经验收通过,考场名称、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考试车型等基本信息不得变更。对确实因需要进行变更的,应按照以上相关条款规定重新选定社会考场并重新组织考场验收。
(四)社会考场投资方自行承担考场建设投入的经济风险。
(五)购买服务方每月对供应商进行业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考生数量为估算数量,结算付款时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付款。
2、租赁期间,考场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交警支队定期对考场进行检查,其他有关事项,双方由合同另行约定。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
二、项目概况:
应社会发展需求,缓解考生积压,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以合理价格购买社会考场服务。
三、服务租赁期限、控制价及内容:
1.服务租赁期限:本项目服务租赁期限为1年。
2.控制价及内容:总预算*元。
3.项目分为三个包: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9.*人次)。
注:一包:就近服务南县、大通湖、沅江(但不限于);二包:就近服务安化、桃江(但不限于);包三:就 (略) 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但不限于);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要求报出服务费的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被拒绝。最高限价单价为26元/人·次。供应商按限价单价及向下报价,采购人最终按照实际考试人次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三个包,但投标人的同一场地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投标人的同一场地同时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金额较大的包,其他包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现修改为: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2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3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第二节技术要求
根据省公安厅、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指导意见》(湘公发〔2017〕32号), (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需要,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购买。 (略) 汽车科目三考场建设标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省交警总队相关文件规定, (略) 驾考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场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
2、法人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3、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以及考试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建立场地、车辆、设施设备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6、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场有关系统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系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三、考试车辆要求
考试车辆类型、数量及配套设施应当满足考试工作需要。考试车辆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必要时可以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等保险。
四、服务要求
考场办事大厅、候考区应当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实行低柜台服务,设置等候休息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配置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提供相关便民服务措施,配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实时考试视频的设备。
五、验收要求
须通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的,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系统中备案后用于考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备案、启用考试。?
六、其他要求:
租赁期间,考场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交警支队定期对考场进行检查,其他有关事项,双方由合同另行约定。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
二、项目概况: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需求,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以合理价格购买社会考场服务。
三、服务租赁期限、控制价及内容:
1.服务租赁期限:本项目服务租赁期限为1年。
2.控制价及内容:总预算*元。
3.项目分为三个包: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9.*人次)。
注:一包:就近服务南县、大通湖、沅江(但不限于);二包:就近服务安化、桃江(但不限于);包三:就 (略) 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但不限于);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要求报出服务费的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被拒绝。最高限价单价为26元/人·次。供应商按限价单价及向下报价,采购人最终按照实际考试人次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考生数量为估算数量,结算付款时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付款。
2、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三个包,但投标人的同一场地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投标人的同一场地同时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金额较大的包,其他包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暂无附件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时10分
现更正为:2024年5月10日9时10分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20 |
2 | 技术(A2) | 35 |
3 | 商务(A3) | 45 |
合计 | 100 |
(包一/包二/包三均适用)
序号 | 内容 | 评分等级 | |
商务 (45分) | 1 | 业绩 (6分) |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近五年内(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计6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服务验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场地要求(15分) | 考试基地位置与对应包交警本部(包1:南县交警大队;包2:安化交警大队;包3: (略) 交警支队)行车距离在15公里(含)内的计10分,超过15公里的计5分。 距离以百度地图显示行车距离为准,提供截图证明,未出具的该项不计分。 | |
考试基地的使用面积达到10 亩及以上的计5 分,小于10亩的计0分。 提供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软件要求(10分) | 投标人提供经公安部认证的“ (略) 驾驶考试软件”及软件采购合同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及软件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软件采购合同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4 | 车辆要求(5分) | 投标人提供场地考试车辆的登记证书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考试车辆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5 |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5年以上每人计3分;工作年限 3-5 年每人计2分;工作年限 3 年以下每人计1分,计满 4 分为止。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6 | 商务条款响应 (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指标的计5分,一般商务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 分。 | |
技术 (35分) | 1 | [建设方案] 技术条款响应 (6分) | 全部满足建设要求的计6 分;不满足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每有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2 | [建设方案] 综合评价 (8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8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建设方案] 考场设置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中考场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5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服务方案] 硬件设施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5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服务方案] 软件设施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5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报价 (2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10 |
2 | 技术(A2) | 45 |
3 | 商务(A3) | 45 |
合计 | 100 |
(包一/包二/包三均适用)
序号 | 内容 | 评分等级 | |
商务 (45分) | 1 | 业绩 (6分) |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近五年内(2019年4月至2024年4月)投标人具有科目三考场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计6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场地要求(15分) | 考试场地位置在对应包区域(包1对应区域为:南县、大通湖、沅江区域;包2对应区域为:安化、桃江区域;包3对应区域为: (略) 赫山、高新、资阳区域)内的计10分,在对应包区域外,但在益阳地区的计5分,在益阳地区以外的计0分。 提供场地所在位置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考试场地的使用面积达到10 亩及以上的计5 分,小于10亩的计0分。 提供场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软件要求(10分) | 投标人提供经公安部认证的“ (略) 驾驶考试软件”及软件采购合同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及软件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软件采购合同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4 | 车辆要求(5分) | 投标人提供10辆以上(含10辆)场地考试车辆登记证书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考试车辆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5 |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5年以上每人计3分;工作年限 3-5 年每人计2分;工作年限 3 年以下每人计1分,计满 4 分为止。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6 | 商务条款响应 (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指标的计5分,一般商务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 分。 | |
技术 (45分) | 1 | [建设方案] 技术条款响应 (5分) | 全部满足建设要求的计5分;不满足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每有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
2 | [建设方案] 综合评价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10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3 | [建设方案] 考场设置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设方案中考场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服务方案] 硬件设施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服务方案] 软件设施 (6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软件投入的全面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6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1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进行横向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最优的计12分,有缺漏项、可行性不高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为: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2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3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根据省公安厅、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指导意见》(湘公交传发〔2017〕484 号), (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需要,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购买。 (略) 汽车科目三考场建设标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 16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省交警总队相关文件规定, (略) 驾考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承建主体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违约失信行为,年检、资质审查合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必要条件;
(四)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工、政企分开的的要求,在参与招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法人无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
二、建设标准
(一)考场及其设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二)考场设置:考场应当设立停车区、综合服务区(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医疗室等功能区和场所,建筑结构不能为临时建筑,且其建筑面积等要与该包段内实际服务人数相匹配。【投标文件提供建设方案、设计图纸、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设备设施清单及技术参数描述】
1.设置咨询导办服务岗,配备急救人员和保安人员。
2.配备应急电源,设置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
3.停车区设置规范,标志标线齐全。
4.候考区应当安装供候考人员等候的座椅,提供饮水机、急救药品、急救包、免费存包柜、充电器、便民伞、消防设施、免费 WIFI 等便民服务设备,安装交通安全宣传设施设备,播放设备的屏幕不得小于 56 英寸。
5.设置监督专用视频窗口,屏幕不得小于 56 英寸;设置考试须知、考试流程、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和考试员照片、警号、考试工作纪律等公示栏。
(三)场地要求
1.根据前述(一)中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法人须自行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 10 亩。【投标文件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每包至少配备小型汽车考试车10 辆(注:所有考试车辆不能用于适用性训练)【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色图样及设备设施清单、技术参数描述、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3.每包的停车区车位数量不少于20个。【投标文件提供现场照片及平面布置图】
4.必须建设 3 条以上标准 (略) 。 (略) 段应当包含双向 2 车 (略) 、有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常用标志标线、学校区域、公交车站、人行横道等内容。每 (略) 不低于 3km,并能满足 16 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设计图纸和服务方案】
5. (略) 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指示标志,路段中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在 (略) (略) 明显处,应当设置醒 (略) 线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略) 段 (略) 段的地方, (略) 侧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提供设计图纸和服务方案】
(四)考场名称、外观、标识必须规范,考场工作人员服装必须统一。【投标文件提供彩色图样】
(五)必须选用符合交警总队验收标准规定的考试车型,喷涂统一的考试车图案及标识。【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色图样及设备设施清单、技术参数描述、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六)音视频监控要求:音频、视频监控设备,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例》(*)的要求。【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色图样及设备设施清、技术参数描述、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1.考试车辆应当在内部安装音视频设备,前、后方须安装视频设备(车辆外部视频具体以科目三智能评判考场考试车安装情况为标准)。考虑车辆运行前方视频应当能清晰反映车辆正前方半径50m 角度 450 扇形区域交通情况;车辆内部视频应当清晰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车辆内部音视频监控范围应当覆盖车辆内部车厢。
2.所有摄像头应当采取高清摄像头,像素 960P-1080P(130-200 万像素):分辨率为 1280×960-1920×1080,图像帧率≥25-30 帧/秒;支持双码流和音频对讲功能及 mvif2.0/GB/T* 协议。所有摄像头均应当与总队、支队驾管远程监控中心兼容,实现远程控制。
3.音视频监控资料应当留存 3 年以上;视频监管信号 (略) 上传总队远程监控中心,能够实时调取视频信号,保证同步监管需要。
4.在候考 (略) 段的适当位置安装全景音视频摄像头。采用 1080P:分辨率 1920×1080,帧率≥30 帧/秒,双汉码。
5.设置音视频监管系统和云台控制系统,监管重点点位(考场进门处、中心控制室、身份验证区和考区)的监控须全覆盖、无盲区;每个考试项目应当安装一个以上枪机(能反映考试项目全景、覆盖考试全过程。
(七)考场应当安装使用经公安部备案的智能评判考试系统。【投标文件提供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及备案证明材料】
(八)提供满足考场工 (略) 络带宽,并 (略) 、 (略) 、考试车 (略) 的建设和租赁费用。
(九)考场必须安装人脸识别和身份识别系统,有两个(含)以上道闸。考试过程所有档案实施电子化,实现电子签名。【投标文件提供彩色技术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十)考场设备供应商必须配备 (略) 管员。【投标文件提供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
四、建设周期
社会考场投资方通过公开招标取得建设资质(格)后,自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考场交付给招标方使用。
五、考场验收购买服务
(一)社会考场建成后应向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凭证;
1.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拥有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考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和建筑许可证明材料;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同意设立科目 (略) (略) 段等相关证明材料;
5.考场建设招投标文件、合同;
6.考场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7.考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含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资料清单;
8.考试系统设备、考试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系统使用说明书、考试车辆等软硬件设施清单;
9.考场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件;
10.政府购买服务的文件;
11.其他有关证明凭证材料。
(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考场验收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考场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考场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报请省交管局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投入使用。
(三)社会考场一经验收通过,考场名称、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考试车型等基本信息不得变更。对确实因需要进行变更的,应按照以上相关条款规定重新选定社会考场并重新组织考场验收。
(四)社会考场投资方自行承担考场建设投入的经济风险。
(五)购买服务方每月对供应商进行业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考生数量为估算数量,结算付款时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付款。
2、租赁期间,考场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交警支队定期对考场进行检查,其他有关事项,双方由合同另行约定。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
二、项目概况:
应社会发展需求,缓解考生积压,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以合理价格购买社会考场服务。
三、服务租赁期限、控制价及内容:
1.服务租赁期限:本项目服务租赁期限为1年。
2.控制价及内容:总预算*元。
3.项目分为三个包: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9.*人次)。
注:一包:就近服务南县、大通湖、沅江(但不限于);二包:就近服务安化、桃江(但不限于);包三:就 (略) 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但不限于);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要求报出服务费的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被拒绝。最高限价单价为26元/人·次。供应商按限价单价及向下报价,采购人最终按照实际考试人次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三个包,但投标人的同一场地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投标人的同一场地同时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金额较大的包,其他包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现修改为: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2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包3 | 202 (略)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元 | ¨ | ¨ |
第二节技术要求
根据省公安厅、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指导意见》(湘公发〔2017〕32号), (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需要,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的购买。 (略) 汽车科目三考场建设标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省交警总队相关文件规定, (略) 驾考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场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
2、法人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3、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以及考试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建立场地、车辆、设施设备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6、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场有关系统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系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三、考试车辆要求
考试车辆类型、数量及配套设施应当满足考试工作需要。考试车辆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必要时可以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等保险。
四、服务要求
考场办事大厅、候考区应当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实行低柜台服务,设置等候休息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配置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提供相关便民服务措施,配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实时考试视频的设备。
五、验收要求
须通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的,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系统中备案后用于考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备案、启用考试。?
六、其他要求:
租赁期间,考场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交警支队定期对考场进行检查,其他有关事项,双方由合同另行约定。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
二、项目概况: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需求,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以合理价格购买社会考场服务。
三、服务租赁期限、控制价及内容:
1.服务租赁期限:本项目服务租赁期限为1年。
2.控制价及内容:总预算*元。
3.项目分为三个包: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南县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安化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1.*人次);
(略) 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租用社会考场服务(中心城区考区),预算*元(26元/人·次,人次约为9.*人次)。
注:一包:就近服务南县、大通湖、沅江(但不限于);二包:就近服务安化、桃江(但不限于);包三:就 (略) 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但不限于);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要求报出服务费的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被拒绝。最高限价单价为26元/人·次。供应商按限价单价及向下报价,采购人最终按照实际考试人次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考生数量为估算数量,结算付款时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付款。
2、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三个包,但投标人的同一场地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投标人的同一场地同时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金额较大的包,其他包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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