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境外社交媒体日韩语账号“游陕西”宣传推广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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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境外社交媒体日韩语账号“游陕西”宣传推广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境外社交媒体日韩语账号“游陕西”宣传推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8: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璇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 (略) 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国中恒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H-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境外社交媒体日韩语账号“游陕西”宣传推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4-15,更正为:2024-04-24。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4-19,更正为:2024-04-3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5 09:0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4-25 09:0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197号,更正为: (略) 碑林 (略) 15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更正后特定资格要求:

1.1主体经营资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二)其余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

地址: (略) 碑林 (略) 15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中恒 (略)

地址: (略) 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璇

电话:029-*

陕西国中恒 (略)

2024年04月24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境外社交媒体日韩语账号“游陕西”宣传推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8: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璇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 (略) 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国中恒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H-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境外社交媒体日韩语账号“游陕西”宣传推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4-15,更正为:2024-04-24。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4-19,更正为:2024-04-3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25 09:0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4-25 09:00:00,更正为:2024-05-08 09:30:00。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197号,更正为: (略) 碑林 (略) 15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更正后特定资格要求:

1.1主体经营资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二)其余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

地址: (略) 碑林 (略) 15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中恒 (略)

地址: (略) 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璇

电话:029-*

陕西国中恒 (略)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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