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智慧医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赤壁市智慧医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452,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智慧医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略) 智慧医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公告附录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现修改为“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备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原招标文件第58页评分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须具有公安 (略) 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服务三级及以上,满足得1分; 投标人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B)三级及以上,满足得1分;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投标人履约承诺3分:投标人须 (略) 络安全管控的能力、软件安全开发能力、信息安全服务的专业能力、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的专业能力,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和满足以上标准成功案例(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投标人均可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2.1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主要包括数据中合和数据应用建设, (略) 提供统一的数据采集、清洗、治理和共享能力。”现修改为“主要包括数据中台和数据应用建设, (略) 提供统一的数据采集、清洗、治理和共享能力。” 4.原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公告附录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完成一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完成一项类似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原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4年05月10日10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时时关注“ (略) ”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长通 (略) 2024年4月24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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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452,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智慧医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略) 智慧医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公告附录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现修改为“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备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原招标文件第58页评分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须具有公安 (略) 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服务三级及以上,满足得1分; 投标人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B)三级及以上,满足得1分;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投标人履约承诺3分:投标人须 (略) 络安全管控的能力、软件安全开发能力、信息安全服务的专业能力、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的专业能力,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和满足以上标准成功案例(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投标人均可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2.1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主要包括数据中合和数据应用建设, (略) 提供统一的数据采集、清洗、治理和共享能力。”现修改为“主要包括数据中台和数据应用建设, (略) 提供统一的数据采集、清洗、治理和共享能力。” 4.原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公告附录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完成一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完成一项类似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原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4年05月10日10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时时关注“ (略) ”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长通 (略) 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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