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雄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4年南雄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WC2024GZ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落实民生实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7 09:30:00,更正为:2024-05-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7 09:30:00,更正为:2024-05-09 09:30:00。
1.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采购包1: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检(800批次)):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10.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5.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
诚信记录 (5.0分) |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供应商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
2.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流通环节食品抽检(550 批次)):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10.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5.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
诚信记录 (5.0分) |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供应商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
3.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生产环节(小作坊)、餐饮环节、节令性食品抽检(450 批次)):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10.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5.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
诚信记录 (5.0分) |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供应商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1-*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曲江区马 (略) 荣泰花园公寓楼615号
联系方式:0751-*
项目联系人:华达刚
电 话:0751-*
广东 (略)
2024年04月2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WC2024GZ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落实民生实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7 09:30:00,更正为:2024-05-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7 09:30:00,更正为:2024-05-09 09:30:00。
1.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采购包1: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检(800批次)):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10.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5.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
诚信记录 (5.0分) |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供应商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
2.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流通环节食品抽检(550 批次)):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10.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5.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
诚信记录 (5.0分) |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供应商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
3.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生产环节(小作坊)、餐饮环节、节令性食品抽检(450 批次)):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10.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现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0分) | 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项得3分,最高6分: 1.具备检验机构认可的CNAS证书; 2.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CATL认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体系认证 (8.0分) | 投标人认证证书情况,认证范围包含食品检测服务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 (略) 网站查询该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相关业绩 (5.0分) | 2020年至今承担过区县级( (略) )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含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
投标人食品样品存储设备情况 (6.0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样品专用冷链车或食品采样车配备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累计不低于100L,可加电制冷),具有1台或1套得0.5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样品专用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2分,50m3≦冷藏冷冻库容积<100m3,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及车辆照片、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资产划拨或移交证明、权属证明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上的为准。其中冷藏冷冻库容积、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容量须在发票或合同或产品说明上体现,不体现不得分。 | |
诚信记录 (5.0分) |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供应商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 (略) “其他监管检查公告” (略) 财政局政务 (略) 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1-*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曲江区马 (略) 荣泰花园公寓楼615号
联系方式:0751-*
项目联系人:华达刚
电 话:0751-*
广东 (略)
2024年04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