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01破38号浙江正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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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01破38号浙江正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公示公告

浙江正旺 (略)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公告

职工调查情况

2022年4月6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浙江正旺 (略) (以下简称“正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2日指定浙江天屹律 (略)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 (略) 职工进行调查,向上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城区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职工债权情况并进行核实确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情况

管理人对审核后的职工债权于2022年5月20日进行公示,现有职工对公示结果向管理人提出了异议,经管理人再次审核,现同意对原公示结果予以更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浙江正旺 (略) 破产清算案职工(离职)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岗位

欠付工资金额(元)

1

段青江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11

营销总监

*.66

2

吴进会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156

(略) 总经理

*

3

高婷婷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20

客户经理

3500

4

胡艳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2X

营销总监

*

5

陈丽华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20

综合管理部主管

*.69

6

王玲玲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424

客户经理

*.61

7

王艳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69

运营专员

*.09

8

徐燕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45

客户经理

*.53

9

黄利丹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22

财务

*.28

上述合计

*.86

公示期限及异议期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4月25日止。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4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请求并附相应书面材料及理由,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依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邮寄地址: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银湖花苑4号楼702室。联系人:应律师*。

特此公示。

浙江正旺 (略) 管理人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公告.pdf 下载
,浙江

浙江正旺 (略)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公告

职工调查情况

2022年4月6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浙江正旺 (略) (以下简称“正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2日指定浙江天屹律 (略)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 (略) 职工进行调查,向上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城区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职工债权情况并进行核实确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情况

管理人对审核后的职工债权于2022年5月20日进行公示,现有职工对公示结果向管理人提出了异议,经管理人再次审核,现同意对原公示结果予以更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浙江正旺 (略) 破产清算案职工(离职)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岗位

欠付工资金额(元)

1

段青江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11

营销总监

*.66

2

吴进会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156

(略) 总经理

*

3

高婷婷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20

客户经理

3500

4

胡艳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2X

营销总监

*

5

陈丽华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20

综合管理部主管

*.69

6

王玲玲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424

客户经理

*.61

7

王艳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69

运营专员

*.09

8

徐燕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45

客户经理

*.53

9

黄利丹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22

财务

*.28

上述合计

*.86

公示期限及异议期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4月25日止。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4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请求并附相应书面材料及理由,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依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邮寄地址: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银湖花苑4号楼702室。联系人:应律师*。

特此公示。

浙江正旺 (略) 管理人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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