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事业部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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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事业部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

南宁事业部 2024-2025 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
发布者:广西德元工程 (略) 发布时间:2024-04-25 点击率:35

一、内容:

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I.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

1、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由“ 2024 年 04 月 23日上午 9:30 时止”调整为“ 2024 年 04 月28 日上午 9:30 时止”。

2、澄清招标文件“(八)合同授予”8.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修改为“8.3.1中标人在集中采购协议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澄清招标文件(一)总 则-“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修改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澄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3.2.4-(6)中的“③ 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修改为“③ 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3.2.4-(7)中的“③另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投标报价”对应10%的违约金。”取消。

5、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调整,详见《澄清附件1:第四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项目合同附件7: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详见《澄清附件2:项目合同附件7: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7、工程量清单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详见《澄清附件3: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报价清单》。

8、“第七章 招标样品清单”替换为《澄清附件5:海西集群外墙涂料标准化指引》。

9、补充《澄清附件6:建发房产2023年土建过程评估计算表(新体系)》作为框架协议及项目合同附件,具体施工工艺、材质等应满足此标准要求。

10、修正项目合同范本,详见《澄清附件7:合同范本:XXXX项目外墙涂料工程》

补充拟落地项目柳州央玺项目施工图纸辅助投标报价,详见《澄清附件8:柳州央玺项目外立面分色图》,各清单项应平衡报价,避免产品调整导致亏损风险。如出现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不平衡报价进行澄清与修正,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澄清修正时不得调高投标报价,否则不得中标。

(一)招标文件及合同问题

详见澄清附件。

(二)工程量清单问题

详见澄清附件。

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兆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兆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 136-1 号广西华润大厦 A 座 28 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 转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 (略)

地 址: (略) 良 (略) 15 号绿地中心 7 号楼八楼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 077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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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事业部 2024-2025 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
发布者:广西德元工程 (略) 发布时间:2024-04-25 点击率:35

一、内容:

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I.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

1、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由“ 2024 年 04 月 23日上午 9:30 时止”调整为“ 2024 年 04 月28 日上午 9:30 时止”。

2、澄清招标文件“(八)合同授予”8.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修改为“8.3.1中标人在集中采购协议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澄清招标文件(一)总 则-“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修改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澄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3.2.4-(6)中的“③ 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修改为“③ 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3.2.4-(7)中的“③另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投标报价”对应10%的违约金。”取消。

5、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调整,详见《澄清附件1:第四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项目合同附件7: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详见《澄清附件2:项目合同附件7: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7、工程量清单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详见《澄清附件3: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报价清单》。

8、“第七章 招标样品清单”替换为《澄清附件5:海西集群外墙涂料标准化指引》。

9、补充《澄清附件6:建发房产2023年土建过程评估计算表(新体系)》作为框架协议及项目合同附件,具体施工工艺、材质等应满足此标准要求。

10、修正项目合同范本,详见《澄清附件7:合同范本:XXXX项目外墙涂料工程》

补充拟落地项目柳州央玺项目施工图纸辅助投标报价,详见《澄清附件8:柳州央玺项目外立面分色图》,各清单项应平衡报价,避免产品调整导致亏损风险。如出现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不平衡报价进行澄清与修正,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澄清修正时不得调高投标报价,否则不得中标。

(一)招标文件及合同问题

详见澄清附件。

(二)工程量清单问题

详见澄清附件。

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集中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兆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兆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 136-1 号广西华润大厦 A 座 28 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 转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 (略)

地 址: (略) 良 (略) 15 号绿地中心 7 号楼八楼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 077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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