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关石化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澄清修改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泉州海关石化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澄清修改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I**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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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3 10: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05,7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略) 政)工程施工(雷同认定前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无技术标) | ||||||||
开标时间 | 2024-05-13 10:00: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泉州海关石化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泉州海关石化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4第4号),现发布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修改为“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 2、删除第八章第1节资格文件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附件2:《拟派出的安全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需提供社保凭证”;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修改如下: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00秒”。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 期: 2024年04月25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I**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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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3 10: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05,7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略) 政)工程施工(雷同认定前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无技术标) | ||||||||
开标时间 | 2024-05-13 10:00: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泉州海关石化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泉州海关石化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4第4号),现发布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修改为“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 2、删除第八章第1节资格文件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附件2:《拟派出的安全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需提供社保凭证”;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修改如下: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00秒”。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 期: 2024年04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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