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关于凤翔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总平面布局的公示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关于凤翔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总平面布局的公示
陕西凤翔 (略) 拟在凤翔区城 (略) 北侧,高新小学项目西侧,高新幼儿园项目南侧区域新建凤翔区综合文化中心项目,项目已于2024年1月27日进行了总平面审批,审批内容为:建设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综合文化中心楼一栋,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4160㎡,容积率为1.20,建筑密度为39.8%,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为21.35米;项目后续手续办理中发现因设计单位对建筑物高度计算引用规范未按最新规范进行计算,造成施工图纸中建筑高度与总平面图不一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项目单位现拟将该项目建筑高度由21.35米变更为23.9米,其余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不发生变化。我局对变更后的总平面布局进行了审查,并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周边建筑物做了日照分析,变更后的总平面对利害关系人和周边建筑物未造成影响。现将变更后的总平面布局图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打电话至0917-*,0917-*或写信至凤 (略) 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规划股,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2024年4月17日
陕西凤翔 (略) 拟在凤翔区城 (略) 北侧,高新小学项目西侧,高新幼儿园项目南侧区域新建凤翔区综合文化中心项目,项目已于2024年1月27日进行了总平面审批,审批内容为:建设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综合文化中心楼一栋,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4160㎡,容积率为1.20,建筑密度为39.8%,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为21.35米;项目后续手续办理中发现因设计单位对建筑物高度计算引用规范未按最新规范进行计算,造成施工图纸中建筑高度与总平面图不一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项目单位现拟将该项目建筑高度由21.35米变更为23.9米,其余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不发生变化。我局对变更后的总平面布局进行了审查,并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周边建筑物做了日照分析,变更后的总平面对利害关系人和周边建筑物未造成影响。现将变更后的总平面布局图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打电话至0917-*,0917-*或写信至凤 (略) 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规划股,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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