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岛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设计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灵山岛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设计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概况变更为: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旧码头提升工程。 (略) 长度约* 米,道 (略) 支路,沿线设置交 (略) 灯,岛内新 (略) ,梳理现状排水设施,对现状旧码 (略) 路口段架空电缆进行入地改造,弱电入地改造,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及侯船大厅,总建筑面积面积约995平方米,建筑长75米,宽14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1.38米,共2层,改造城口子村铭史轩、李家村天主教堂等节点, (略) 两侧及部分节点绿化,修复现状码头基础设施等。其中绿化工程约*元,市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2m×1.8m暗渠-DN600)。 2、资质变更为: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具有以下(1)、(2)、(3)三个资质: (1)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同 (略) 工程*级及以上、给水工程*级及以上、排水工程*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为准。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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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概况变更为: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旧码头提升工程。 (略) 长度约* 米,道 (略) 支路,沿线设置交 (略) 灯,岛内新 (略) ,梳理现状排水设施,对现状旧码 (略) 路口段架空电缆进行入地改造,弱电入地改造,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及侯船大厅,总建筑面积面积约995平方米,建筑长75米,宽14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1.38米,共2层,改造城口子村铭史轩、李家村天主教堂等节点, (略) 两侧及部分节点绿化,修复现状码头基础设施等。其中绿化工程约*元,市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2m×1.8m暗渠-DN600)。 2、资质变更为: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具有以下(1)、(2)、(3)三个资质: (1)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同 (略) 工程*级及以上、给水工程*级及以上、排水工程*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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