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事业部年度铝合金门窗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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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事业部年度铝合金门窗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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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 (略)
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铝合金门窗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
纪要(二)
(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
一、内容:
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铝合金门窗工程集中采购报价清单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
疑)纪要(二)内容如下:
工.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
1、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由“2024年04月26日
下午15:00时止”调整为“2024年04月28日下午15:00时止”。
2、工程量清单修正编制说明并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详见澄清附件1;
3、补充“工抵房”相关资料信息,详见澄清附件2:
4、增加《合同附件29:过程及交付检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澄清附件3:
5、合同范本补充增加三方合同范本,详见澄清附件4:
6、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补充设计图纸,详见澄清附件5;
7、修正《第六章招标样品及清单》,详见澄清附件6:
8、招标文件第四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调整品牌推荐表及投标承诺函,详见澄清附件7,各
投标人需按澄清版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和投标:
9、招标文件“8.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修正为“在集中采购框架
协议签订后30日历天内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
10、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1商务标投标文件“近三年来有
关业绩和社会信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11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档次住宅项目的业绩资料”调整为“近三年来有关业绩和社会信
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类似档次住宅项目的业绩资料。”
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有效期删除内容“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被拒绝”。
*- (略)
* (略)
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投标保证金补充内容:银行保函、担保书原件在递
交投标文件时与授权委托书一起出示后提交。
13、“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3.2.4”及“《合同范本XXXX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中(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第35.5点”约定以下约定由
“(7)承包人甩项不做或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时,发包人连续三次发函承包
人,而承包人仍未达到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相关费用按下述原则
确定并扣除:
①“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以发包人实际签认确认结算确认书金额为准,承包
人不得有异议,下同)的1倍”若大于或等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其他施工单位实
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②“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倍”若小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承包人
投标报价”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③另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投标报价”对应10%的违约金。”
修正为
“(?)承包人甩项不做或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连续三次发函承包人,
而承包人仍未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相关费用按下述原则确定
并扣除:
*
①“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以招标人实际签认确认结算确认书金额为准,承包
人不得有异议,下同)的1.0倍”若大于或等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其他施工单位实
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0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②“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0倍”若小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承包
人投标报价”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③承包人不得因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而不配合验收、人为设置障碍等。”
合同约定相应调整。
14、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中3.2.4投标报价说明中“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附件2《主
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也可以
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
于参考品牌”修改为“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
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
15、集采协议附件5:项目合同模板中“(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增加“③若承
*-中国果招圆
* (略)
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及工人)发生聚众闹事(包括在本项目内、售楼处、
发包人办公室等)、上访等情况的,每发生一起,自愿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16、修正《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详见澄清附件8。
II.招标人关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的修改、澄清(答疑)
详见澄清附件。
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铝合金门
窗工程集中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兆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兆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36-1号广西华润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张工

话:0771-*转*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 (略)
地址: (略) 良 (略) 15号绿地中心7号楼八楼
联系人:龙工

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术
盖章)
* (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 (略)
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铝合金门窗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
纪要(二)
(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
一、内容:
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铝合金门窗工程集中采购报价清单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
疑)纪要(二)内容如下:
工.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
1、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由“2024年04月26日
下午15:00时止”调整为“2024年04月28日下午15:00时止”。
2、工程量清单修正编制说明并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详见澄清附件1;
3、补充“工抵房”相关资料信息,详见澄清附件2:
4、增加《合同附件29:过程及交付检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澄清附件3:
5、合同范本补充增加三方合同范本,详见澄清附件4:
6、根据提疑回复调整,补充设计图纸,详见澄清附件5;
7、修正《第六章招标样品及清单》,详见澄清附件6:
8、招标文件第四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调整品牌推荐表及投标承诺函,详见澄清附件7,各
投标人需按澄清版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和投标:
9、招标文件“8.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修正为“在集中采购框架
协议签订后30日历天内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
10、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1商务标投标文件“近三年来有
关业绩和社会信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11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档次住宅项目的业绩资料”调整为“近三年来有关业绩和社会信
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类似档次住宅项目的业绩资料。”
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有效期删除内容“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被拒绝”。
*- (略)
* (略)
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投标保证金补充内容:银行保函、担保书原件在递
交投标文件时与授权委托书一起出示后提交。
13、“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3.2.4”及“《合同范本XXXX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中(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第35.5点”约定以下约定由
“(7)承包人甩项不做或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时,发包人连续三次发函承包
人,而承包人仍未达到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相关费用按下述原则
确定并扣除:
①“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以发包人实际签认确认结算确认书金额为准,承包
人不得有异议,下同)的1倍”若大于或等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其他施工单位实
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②“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倍”若小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承包人
投标报价”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③另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投标报价”对应10%的违约金。”
修正为
“(?)承包人甩项不做或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连续三次发函承包人,
而承包人仍未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相关费用按下述原则确定
并扣除:
*
①“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以招标人实际签认确认结算确认书金额为准,承包
人不得有异议,下同)的1.0倍”若大于或等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其他施工单位实
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0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②“其他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0倍”若小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承包
人投标报价”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③承包人不得因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而不配合验收、人为设置障碍等。”
合同约定相应调整。
14、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中3.2.4投标报价说明中“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附件2《主
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也可以
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
于参考品牌”修改为“投标人应从招标文件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及选用表》提供
的厂家/品牌中选择投标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
15、集采协议附件5:项目合同模板中“(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增加“③若承
*-中国果招圆
* (略)
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及工人)发生聚众闹事(包括在本项目内、售楼处、
发包人办公室等)、上访等情况的,每发生一起,自愿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16、修正《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详见澄清附件8。
II.招标人关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的修改、澄清(答疑)
详见澄清附件。
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南宁事业部2024-2025年度铝合金门
窗工程集中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兆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兆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36-1号广西华润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张工

话:0771-*转*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 (略)
地址: (略) 良 (略) 15号绿地中心7号楼八楼
联系人:龙工

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术
盖章)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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