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立体停车楼智能车库设备第2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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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立体停车楼智能车库设备第2次)招标变更



(略) 市市政府二办立体停车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

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

至各投标人:

一、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及《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取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

二、三 (略) (略) 拟建的 (略) 市市政府二办立体停车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更如下:

1、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人员配备(8分)B、安装人员要求:第2、承诺安装期 (略) 安排具备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的按2分/人,最高得4分。(需提交安全主任资格证书 (略) 家为其连续购买 (略) 保证明方可认定为有效)的条件要求。

2、商务得分40分改为36分,招标文件满分100分改为满分96分。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2 号开标室,现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日09时0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号开标室。

4.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7 日16:00时,现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日16:00时。

5. (略) 到账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16:00时, (略) 到账确认截止时间: * 日16:00时。

6.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 (略) (略)

                                           2016年 6 月 4 日
 
 
 



(略) 市市政府二办立体停车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

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

至各投标人:

一、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及《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取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

二、三 (略) (略) 拟建的 (略) 市市政府二办立体停车楼智能车库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更如下:

1、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人员配备(8分)B、安装人员要求:第2、承诺安装期 (略) 安排具备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的按2分/人,最高得4分。(需提交安全主任资格证书 (略) 家为其连续购买 (略) 保证明方可认定为有效)的条件要求。

2、商务得分40分改为36分,招标文件满分100分改为满分96分。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2 号开标室,现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日09时0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号开标室。

4.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7 日16:00时,现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日16:00时。

5. (略) 到账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16:00时, (略) 到账确认截止时间: * 日16:00时。

6.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 (略) (略)

                                           2016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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