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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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 (略) 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 (略) 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郑州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2.2 项目概况:机关餐厅社会化服务,负责职工全年的一日三餐,政务接待、会议用餐及食堂日常管理和餐厨保洁消毒。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郑州 (略) 机关餐厅服务管理外包项目,需劳务服务人员,保质保量提供就餐服务(具体岗位人员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2.6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2标段:餐厅服务人员16人;3标段:餐厅服务人员13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开展餐饮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餐厅或餐饮服务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额,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站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至少包括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首页--温馨提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略) 发展集团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 (略)

地 址: (略) 航空港园博园西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苑陵路128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 *

邮 箱:*@*63.com

监督部门:郑 (略) (略) 法务审计部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2号楼1605室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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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郑州 (略) 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 (略) 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郑州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机关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2.2 项目概况:机关餐厅社会化服务,负责职工全年的一日三餐,政务接待、会议用餐及食堂日常管理和餐厨保洁消毒。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郑州 (略) 机关餐厅服务管理外包项目,需劳务服务人员,保质保量提供就餐服务(具体岗位人员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2.6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2标段:餐厅服务人员16人;3标段:餐厅服务人员13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开展餐饮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餐厅或餐饮服务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额,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站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至少包括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首页--温馨提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略) 发展集团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 (略)

地 址: (略) 航空港园博园西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苑陵路128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 *

邮 箱:*@*63.com

监督部门:郑 (略) (略) 法务审计部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2号楼1605室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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