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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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注: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 (略) 广园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

  (一)标的的名称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

  (二)数量

  1项

  (三)项目属性

  服务

  (四)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通过开展2024年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项目,实施手机大数据挖掘、出租车GPS数据挖掘、IC卡数据挖掘、道路卡口数据挖掘、 (略) 流量以及居民出行特征调查等数据挖掘及综合扩样校核工作,主要达到以下目标:系 (略) 居民出行总量、出行空间分布、时间分布、距离分布以及时耗分布等特征变化情况, (略) 交通特征,挖掘常规公交、地铁、出租车运营特征,大数据和模型校核技术及 (略) 新一轮交通综合调查成果,为各项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清晰、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2.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外业调查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分析及校核工作,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形成初步成果,2024年11月30日前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 (略) 交通运输局。

  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1)如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见响应文件格式)。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处于中国 (略)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信用广州”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 (略) 广园 (略)

  方式:领购

  售价:人民币150元

  注意事项:

  1.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本项目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获取:

  (1)通过银行汇款后,再把投标登 (略) ,代理公司确认投标登记资料后,磋商文件以邮寄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如需邮寄,邮寄资料须附上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 (略) ,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的费用及风险)。

  (2)通过银行汇款后,凭汇款流水截图及投 (略) 现场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 (略) 广园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银行账号:*9432(交纳磋商文件费账号)

  邮寄地址: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12室

  联系人:饶工,020-*,*

  汇款注明:《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项目磋商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30(注:09:00开始受理响应件,请供应商提前到达。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8日09:30

  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二)磋商说明

  1.磋商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2.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 (略) 站

   (略) 交 (略) 站(http://**)。

  (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询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天河区 (略) 1号

  联系方式: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广园 (略)

  地址: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12室

  联系方式:02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工

  电话:020-*,*

  注: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 (略) 广园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

  (一)标的的名称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

  (二)数量

  1项

  (三)项目属性

  服务

  (四)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通过开展2024年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项目,实施手机大数据挖掘、出租车GPS数据挖掘、IC卡数据挖掘、道路卡口数据挖掘、 (略) 流量以及居民出行特征调查等数据挖掘及综合扩样校核工作,主要达到以下目标:系 (略) 居民出行总量、出行空间分布、时间分布、距离分布以及时耗分布等特征变化情况, (略) 交通特征,挖掘常规公交、地铁、出租车运营特征,大数据和模型校核技术及 (略) 新一轮交通综合调查成果,为各项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清晰、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2.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外业调查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分析及校核工作,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形成初步成果,2024年11月30日前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 (略) 交通运输局。

  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1)如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见响应文件格式)。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处于中国 (略)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信用广州”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 (略) 广园 (略)

  方式:领购

  售价:人民币150元

  注意事项:

  1.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本项目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获取:

  (1)通过银行汇款后,再把投标登 (略) ,代理公司确认投标登记资料后,磋商文件以邮寄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如需邮寄,邮寄资料须附上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 (略) ,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的费用及风险)。

  (2)通过银行汇款后,凭汇款流水截图及投 (略) 现场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 (略) 广园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银行账号:*9432(交纳磋商文件费账号)

  邮寄地址: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12室

  联系人:饶工,020-*,*

  汇款注明:《 (略) 交通补充调查及数据校核(2024年)》项目磋商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30(注:09:00开始受理响应件,请供应商提前到达。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8日09:30

  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二)磋商说明

  1.磋商地点: (略) 越 (略) 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2.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 (略) 站

   (略) 交 (略) 站(http://**)。

  (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询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天河区 (略) 1号

  联系方式: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广园 (略)

  地址: (略) 越 (略) 15号之一512室

  联系方式:02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工

  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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