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抽查技术服务澄清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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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抽查技术服务澄清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抽查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现变更如下: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1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1)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具备其中任意一个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0分;

(2)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0分;

(3)具有全日制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

(4)具有10年或以上建设工程领域从业经验(专业需为建设工程类或安全工程类,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的,得10分;

(5)作为发明人获得过专利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此项最高20分;

(6)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类第三方巡查或第三方检查类业绩的,得20分;

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3)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缴纳载有社保部门公章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以上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投标人相关认证情况,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为质量或安全咨询相关技术服务,以上三个认证同时满足的,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截图(证书编号与查询截图编号须一致,且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须为“有效”)。

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投标人实力,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实力

5

(一)评审标准:

(1) (略) 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安全培训机构的,得50分。

(2)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0分。

以上累计计分,满分100分。

(二)证明文件: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略) (略) 站链接及公示截图,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现变更如下: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有与工程安全监管类或安全巡查或安全诊治类相关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应用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投标人获奖情况,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获表彰或表扬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质量或安全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获委托方(委托方须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书面表彰或表扬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须提供获得书面表彰或表扬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此项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同类业绩,现变更如下:

同类业绩

5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近5年来(自2019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委托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第三方安全或文明施工检查或巡查或评估业绩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0分,最高得80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80分。

2、投标人近5年来(自2019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委托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安全技术服务业绩的:每获得履约评价为优秀及以上,或评分为95分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履约评价得10分,最高20分。

以上两项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关键信息须体现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检查或巡查或评估建设工程数量、合同签署落款时间),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内容变更,详见招标文件黄色标注: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

联系方式:朱工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 (略) 96号仁山智水G2栋2101

联系方式:徐工*

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

(略) (略)

2024年 4 月 26 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ed8d5d7f-39ba-467e-*a7c6.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抽查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现变更如下: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1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1)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具备其中任意一个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0分;

(2)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0分;

(3)具有全日制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

(4)具有10年或以上建设工程领域从业经验(专业需为建设工程类或安全工程类,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的,得10分;

(5)作为发明人获得过专利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此项最高20分;

(6)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类第三方巡查或第三方检查类业绩的,得20分;

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同时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3)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缴纳载有社保部门公章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以上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投标人相关认证情况,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为质量或安全咨询相关技术服务,以上三个认证同时满足的,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截图(证书编号与查询截图编号须一致,且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须为“有效”)。

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投标人实力,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实力

5

(一)评审标准:

(1) (略) 级或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安全培训机构的,得50分。

(2)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0分。

以上累计计分,满分100分。

(二)证明文件: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略) (略) 站链接及公示截图,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现变更如下: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有与工程安全监管类或安全巡查或安全诊治类相关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应用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投标人获奖情况,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获表彰或表扬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质量或安全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获委托方(委托方须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书面表彰或表扬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须提供获得书面表彰或表扬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此项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同类业绩,现变更如下:

同类业绩

5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近5年来(自2019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委托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第三方安全或文明施工检查或巡查或评估业绩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0分,最高得80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80分。

2、投标人近5年来(自2019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委托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安全技术服务业绩的:每获得履约评价为优秀及以上,或评分为95分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履约评价得10分,最高20分。

以上两项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关键信息须体现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检查或巡查或评估建设工程数量、合同签署落款时间),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内容变更,详见招标文件黄色标注: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

联系方式:朱工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 (略) 96号仁山智水G2栋2101

联系方式:徐工*

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

(略) (略)

2024年 4 月 26 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ed8d5d7f-39ba-467e-*a7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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