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交警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交警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Z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账后,手持汇款银行电子回单及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两份;需加盖上企业公章,到克州政 (略) 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内附此票据收据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内附此保函原件电子件。 3、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 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 缴纳时必须写清楚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在核查投标保证金时 请统一用 A4 纸打印银行回单。2、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① 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3 个工作日以内政资中心财务人员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② 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2024年5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 (略) xx项目保证金) 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 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3个 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 2、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鲜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2 | 磋商文件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等票据;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单位,招标文件的内容以本次澄清的所有内容为准。(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新疆 (略) 发布,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南21号三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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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Z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账后,手持汇款银行电子回单及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两份;需加盖上企业公章,到克州政 (略) 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文件内附此票据收据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内附此保函原件电子件。 3、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 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 缴纳时必须写清楚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在核查投标保证金时 请统一用 A4 纸打印银行回单。2、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① 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3 个工作日以内政资中心财务人员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② 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2024年5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 (略) xx项目保证金) 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 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3个 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 2、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鲜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2 | 磋商文件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等票据;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单位,招标文件的内容以本次澄清的所有内容为准。(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新疆 (略) 发布,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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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略) 南21号三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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