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
品目
采购单位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铁岭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11:3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凡河新区铭邦上品小区26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17 至 2023-11-23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红锁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文件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16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略) 1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凡河新区铭邦上品小区26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
品目
采购单位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铁岭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11:3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凡河新区铭邦上品小区26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17 至 2023-11-23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红锁
(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物化补助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文件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16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略) 1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凡河新区铭邦上品小区26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