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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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 (略) 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老 (略)
行政区域 老边区 公告时间 **日 15:01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17-*
采购单位 (略) 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老边区龙山大街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市区民生路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邹家骏
( (略) 老 (略) 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 (略) 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文件时间更正为**日8:30至**日17:0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日9:30。
2.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和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技术规格第一条:“本项目采用中高端梯型,投标人所提供梯型最大扩展载重及速度需达到2000公斤及以上载重,1.75/s速度。(投标时提供对应型号型式试验合格证)。”变更为“本项目采用中高端梯型,投标人所提供梯型最大扩展载重及速度需达到1600公斤及以上载重,1.5/s速度。”
3.第四章评分方法中部分内容变更。具体详见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日 15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老 (略)
地 址: (略) 老边区龙山大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西市区民生路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 (略) 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老 (略)
行政区域 老边区 公告时间 **日 15:01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17-*
采购单位 (略) 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老边区龙山大街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市区民生路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邹家骏
( (略) 老 (略) 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 (略) 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文件时间更正为**日8:30至**日17:0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日9:30。
2.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和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技术规格第一条:“本项目采用中高端梯型,投标人所提供梯型最大扩展载重及速度需达到2000公斤及以上载重,1.75/s速度。(投标时提供对应型号型式试验合格证)。”变更为“本项目采用中高端梯型,投标人所提供梯型最大扩展载重及速度需达到1600公斤及以上载重,1.5/s速度。”
3.第四章评分方法中部分内容变更。具体详见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日 15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老 (略)
地 址: (略) 老边区龙山大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西市区民生路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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