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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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22: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铭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泛华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08
撰写单位: 大连泛华工 (略) 撰写人: 王娟
( (略) 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由于有供应商提出质疑,所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期,具体恢复时间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更正公告有关信息。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8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府路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泛华工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铭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22: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铭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泛华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08
撰写单位: 大连泛华工 (略) 撰写人: 王娟
( (略) 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购买武装巡逻及特种突击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由于有供应商提出质疑,所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期,具体恢复时间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更正公告有关信息。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8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府路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泛华工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铭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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