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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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
行政区域 昌图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23: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艳春 黄大庆
项目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01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 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略) 、昌图县项目服务中心) 撰写人: 黄大庆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更正为 2023年11月23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2.原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开户行: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图站信用社 更正为 开户行:辽宁农村 (略) 昌图站支行
3.卡号为:*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技术参数 第四章评分细则有更改
5.请供应商下载新版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7日 15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一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份《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5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将投标备份文件及承诺函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63.com联系人:黄大庆,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艳春 黄大庆
电 话: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
行政区域 昌图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23: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艳春 黄大庆
项目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01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 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略) 、昌图县项目服务中心) 撰写人: 黄大庆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更正为 2023年11月23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2.原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开户行: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图站信用社 更正为 开户行:辽宁农村 (略) 昌图站支行
3.卡号为:*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专用设备技术参数 第四章评分细则有更改
5.请供应商下载新版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7日 15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一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份《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5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将投标备份文件及承诺函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63.com联系人:黄大庆,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艳春 黄大庆
电 话: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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