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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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04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井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城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马云鹏
( (略)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8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由于场地原因原定于**日9:00时更正为**日9:00开标,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09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20分钟内完成。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井东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04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井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城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马云鹏
( (略)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8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选聘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由于场地原因原定于**日9:00时更正为**日9:00开标,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09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20分钟内完成。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井东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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