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0:04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5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环建(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隆台区友谊街西段锦兴花园4区南商网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中环建(北京) (略) 撰写人: 韩莹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5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有关技术参数等内容详见补遗通知。
更正日期:**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 (略) 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中标方式:兼投不兼中,同时排名第一以包段顺序为准,即:001包、002包、003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5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环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友谊街西段锦兴花园4区南商网12-5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老师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0:04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5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环建(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隆台区友谊街西段锦兴花园4区南商网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中环建(北京) (略) 撰写人: 韩莹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5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有关技术参数等内容详见补遗通知。
更正日期:**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 (略) 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中标方式:兼投不兼中,同时排名第一以包段顺序为准,即:001包、002包、003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5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环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友谊街西段锦兴花园4区南商网12-5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老师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