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0: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欣彤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 (略) 3-8-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3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徐妍
(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3日14点整
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删除“1.3.8 顶端双拐角报警灯”。
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须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6日 15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 (略) 3-8-15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欣彤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0: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欣彤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 (略) 3-8-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3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徐妍
(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3日14点整
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删除“1.3.8 顶端双拐角报警灯”。
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须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6日 15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 (略) 3-8-15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欣彤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